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全面纳入评价范围,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类: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类: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3)控制手段类: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资金管理。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基建项目管
理、投资与投资项目后评价、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子公司管控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
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
重大错报;*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
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
错报≥资产总额的2.0%;或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错报金额>1000万元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且错报金额>600万元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3(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
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
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
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直接财产净损失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5%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重要缺陷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
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4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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