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涉及的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出发点,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评估师难以单独准确地对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人才优势、产品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管 理能力、商誉等无形资产对被评估单位盈利能力的贡献程度单独一一进行量化估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涵盖被评估单位整体资产的完全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涵盖了诸如人才优势、产品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管理能力、 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结果是标的企业的预计未来收益的现值估计,所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客观、科学、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1200.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壹仟贰佰万元整)。 本评估结论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 立信中联审字[2024]苏-1039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二)2022年12月1日,被评估单位与浙江创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创智)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浙江创智投资1000万元取得5.2083%股权,其中500万元投资款于工商变更完成后十日内支付,剩余500万元投资款需在憬芯科技于协议交割日 18 个月内完成下一轮 SPA 协议(投资规模不低于 1000万元,投后估值不低于25000万元)完成后支付。若憬芯科技无法完成前述融资,则王善斌(被评估单位实控人)或陈艳(被评估单位法人)应代替浙江创智支付剩余的500万元投资款;若憬芯科技完成前述融资,但浙江创智放弃支付剩余500万元投资款,则王善斌或陈艳有权支付剩余投资款,并要求浙江创智将 2.6041%股权转至陈艳名下。 上述对赌期已于2024年9月9日到期,对赌相关责任主体经协商:浙江创智于2024年11月15日已缴纳剩余500万元投资款。考虑该期后事项,评估结果会增加500万元。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