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待支付业绩补偿款17506.4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
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05民初826号]等文件,公司与被告林章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获受理,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被告:林章威
地址: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二)事实及理由
2019年4月29日原被告双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2019年5月22日双
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原告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被告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并预付订金4000万元。2019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在
1苏州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原告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
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71.26%。交易价格为139664517.25元。《股权收购协议》同时约定了被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协议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全部的收购价款。
2019年至2024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标准。2025年4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核〔2025〕38号)确认:根据2019年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林章威2019年至2024年累计业绩待补偿的金额17506.43万元。
鉴于以上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协议约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17506.43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涉及小额诉讼、仲裁的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涉案金额是否形成预诉讼(仲裁)基本情裁)审理结裁)判决执披露日期披露索引(万元)计负债裁)进展况果及影响行情况
原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
告:珠海东一审已开
461.51否不适用不适用──
悦数码科技庭,未判决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审已开
985.77否不适用不适用──
珠海东悦数庭,未判决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讼
事项:买卖
2合同纠纷。
原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一审已开
503.58否不适用不适用──
告:珠海市庭,未判决新意造科技
有限公司、崔扬。
判决如下:
1、被告深
圳市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返还款项700万元及利息
(利息以
700万元为基数,自
2023年11月24日起按照年
原告:苏州利率3.45%
恒久丰德新的标准,计能源技术有算至实际支限公司;被付之日巨潮资讯网告:深圳市止);
2024 年 09 (www.cnin万泰富投资704.15否一审已判决2、被告杨已申请执行
月 03 日 fo.com.cn
有限公司、乖进对被告
)杨乖进;诉深圳市万泰
讼事项:不富投资有限当得利纠公司的上述
纷。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即对被告深圳市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被告杨乖进承担偿还责任);
3、驳回原
告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3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05民初826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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