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2、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3、转股期限:2024年1月8日至2029年7月2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8月1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9号文核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
公开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6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3年7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7月2日)止,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5-054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赫达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8月4日(星期一)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8月8日(星期五)止。
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8月11日)起“赫达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赫达转债”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