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赫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山东赫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号)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为5800000.00元,项目前期已预先支付保荐费500000.00元,本次扣除
5300000.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7月7日将人民币5947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淄博临淄支行640282812账户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50581.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
验字(2023)第000036号的验证报告。
1(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341226850.48元,其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330620000.00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55号《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330620000.00元。
2、公司募集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支付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2750581.56元(差额为: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7249418.44元)。
3、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1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937952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7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
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款项金额933609.58元。
6、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
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款项金额3165720.00元。
27、2025年8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金额135851533.9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321445.13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5年8月1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人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3年7月10日签署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
3用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
结息共计135851533.9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8月1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赫达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6)第000125号)。报告认为:山东赫达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山东赫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山东赫达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公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方
4式,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麒罗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6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275.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01.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585.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585.1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332.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2.92%是否已截至期末项目可行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项本年度投投入进度本年度实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资总额累计投入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目(含部入金额(%)(3)=的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金额(2)态日期效益分变更)(2)/(1)化承诺投资项目
淄博赫达 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 否 32000.00 32000.00 - 32000.00 100.00% 2023年 12月 -3125.97 否 否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
否15000.001471.93316.571471.93100.00%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否13000.0025860.2113585.1525860.21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000.0059332.1413901.7259332.14---3125.97--
合计60000.0059332.1413901.7259332.14---3125.97--
7淄博赫达 30000t/a 纤维素醚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项目投产时的市场格局较预算
时发生了较大变化:*需求未及预期,尤其是国内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对建材级纤维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醚的产能释放产生了较大影响;*价格未及预期,因原材料价格下降、产品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一路走低,对产品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2023年,公司可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两年内完工。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局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拟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实施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根据公司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方式的前提下,拟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赫尔希公司厂区内一车间”,与原实施地点间隔不超过500米,位于同一个厂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33062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0620000.00元。
8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7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321445.13元,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9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改变后项截至期末本年度实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改变后的项目可目拟投入实际累计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际投入金进度(%)(3)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行性是否发生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额=(2)/(1)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
总额(1)(2)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25860.2113585.1525860.21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改造项目
合计25860.2113585.1525860.21
10“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2023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两年内完工。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局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拟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实施“赫尔希年产
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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