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证券简称:郑中设计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21891.9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670044.6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0675693.03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3079700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59984041.40元(含税)。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4年度股息派发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2、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2784807.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0%。其中包括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00766.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0001071.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0元。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12784807.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0%。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2784807.805288838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421891.90-48463284.34-174944795.39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05522143.50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0675693.03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65673189.8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2662062.61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65673189.8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5673189.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数据)中现金分
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本次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