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8人,代表股份数量499118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4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8222013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67428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 Paul
Xiaoming Lee先生和李晓华先生于 2023年 7月 14日至 2023年 7月 17日期间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078318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该部分增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6467531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数量414799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9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21人,代表股份数
量8431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51%。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23人,代表股份数量
8652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 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表决结果:同意49625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25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3654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6.6880%。
1.02选举李晓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9534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2747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6390%。
1.03选举翟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95036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1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243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2811%。
1.04选举汪星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9527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2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5514%。
1.05选举白云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9527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267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5562%。
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翟俊先生、汪星光先生、白云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2.01选举李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96695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409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1995%。
2.02选举潘思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87797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7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51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6.9146%。
2.03选举张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48842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8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582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7.6433%。
李哲先生、潘思明先生、张菁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7450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656%;反对66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32%;弃权16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485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0712%;反对66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64%;弃权
16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85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表决结果:同意465817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3.3279%;反对31566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3244%;弃权173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47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21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1.5099%;反对31566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6.4841%;弃
权173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00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陈小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