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72888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1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28元/股。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以2026年9月1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33.28元/股的价格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3372888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草案)》等公告。
(二)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6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号)等公告。
(三)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7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117号)。
(四)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5号)、《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124号)。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二、本激励计划简述2026年 7 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3.28元/股
(四)激励对象:在本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0个月、3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次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7年、2028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下两项指标中任一项完成,视为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度 1、2027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98.00亿元;
2、202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2.00 亿元。
以下两项指标中任一项完成,视为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度 1、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18.00亿元;
2、202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1.6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计划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按照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并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72888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1人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2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汪星光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96% 0.01%
2 白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0000 3.56% 0.01%
3 李湘林 财务总监 250000 7.41%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8人) 2902888 86.07% 0.30%
合计 3372888 100.00% 0.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
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资金筹措等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01400 股。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74288股调整为 3372888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 133人调整为 111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15日,经测算,授予的 3372888 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约为 4921.0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详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数量(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372888 4921.04 799.67 2399.01 1414.80 307.57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除部分员工因资金筹措等原因
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年第三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15 日,并同意以 33.2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372888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与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及股票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5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