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恩捷股份(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家骥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纯钦联系电话:010-6083304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纯钦、赵伯诚、胡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4月28日-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1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
√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
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
√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
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2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
√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查
3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
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
4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
√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隔膜市场价格下降,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2024年
公司营业收入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为
101.6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5.56亿元,同比下滑比例分别
5为
15.60%
和
122.0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现金分红: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与相关文件。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查阅公司章程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3.大额资金往来:查阅公司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访谈,抽取大额资金往来凭证,了解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是否存在重大异常的情况。
4.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了解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相关情况,并抽取部分重大合同,对交易对手方进行核查。
5.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
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
√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
√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2024年
6险锂电隔
膜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行,行业利润空间被压缩。
长期来看,锂电产业链仍将稳健增长,经营环境不存在实质性变化。
前期问题已整改,后续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将根据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相关规定,长期落实整改措施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4亿元,同比下降15.60%;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亿元,同比下降122.02%。2024年锂电隔膜行业市7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行,锂电隔膜产品的收入及利润空间被压缩。经核查,
公司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出现业绩亏损,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均存在一定下滑。
2024年7月,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恩捷股份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15号);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晓明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恩捷股份实际控制人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16号)指出实际控制人家族的一致行动人及权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超比例违规减持股份的问题。
2025年4月,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4号),指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代付;部分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提请公司:
1、建议公司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做好避免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管理工作。
2、建议公司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落实云南证监局所警示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问题的整改事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
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公司应当
8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刘纯钦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年月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