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5-08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副
总经理姜曙光先生出具的《拟减持股份告知函》,姜曙光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暨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0.1642%)。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曙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姜曙光216463601.7776%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期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
4、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6、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姜曙光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0.1642%
7、姜曙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1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姜曙光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曙光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8、姜曙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姜曙光先生将综合考虑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2、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姜曙光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姜曙光先生出具的《拟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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