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翠萍)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廖翠萍)
本人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勤勉、诚信、独立的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翠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民进会员。
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资源与环境学院化学工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广东省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碳标签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能源计量
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1月2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1崇达技术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翠萍)的情形,认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尽量做到亲自出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召开股东会0次。本人积极参与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会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参加次数
11100
2、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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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达到一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获取公司重要信息的主要途径。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
定开展工作,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2025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2025年,本人不断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学习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与参与相关培训,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7、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
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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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2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通过现场、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自2025年11月2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第一时间投入
2025年度审计的履职工作,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与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团队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会上,本人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项目组人员分工、审计重点领域及风险应对
策略等核心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明确了审计过程中的各方责任。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确保审计进度与质量,为保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
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廖翠萍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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