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6-04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5月20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1234151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3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
股后的1234151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1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271姜雪飞
202*****194朱雪花
302*****148姜曙光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2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琼华
咨询电话:0755-3298069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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