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82号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报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你公司因此调减了2025年前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科目,其中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调减2395.53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25%;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
减1035.67万元,由盈转亏。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1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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