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纪贵宝先生、徐张宝先生,以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刘程先生(2025年11月13日届满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纪贵宝先生、徐张宝先生以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刘程先生
(2025年11月13日届满离任)的任职履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