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证券简称:黄山胶囊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合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11009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534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55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66%。
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8744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186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55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66%。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
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1%;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5%;弃权1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
提案2.00《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
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3.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5%;反对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6%;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4.00《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
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2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
反对5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3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1%;反对5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20%;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9%;
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2%;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9%;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关联股东合计持股10005254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
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3%;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8%;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2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
反对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78%;反对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10.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3%;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8%;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00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5%;
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2%;
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9%;弃权
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苗郁芊、丁蔚;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