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宝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的配偶任丽莎女士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张
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朝希贰号基金”),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帮助公司获取新业务发展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生配偶,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7%股权,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刘兵先生为公司关联人,任丽莎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投资行为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之弟,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刘义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同时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投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
独立董事:刘宝华、许志、倪得兵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