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证券简称:东方中科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党组织发展及党建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八章党组织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立党的工作机构。公司必须毫不动摇“公司党总支”)。公司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统一起来。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东方中科党支部删除(简称“党支部”)。第一百六十九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委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举或任命产生。支委员会。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一百七十一条党支部设党务办公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党总支设党务办室作为工作部门。公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七十三条党支部的职权包括: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党总支围绕公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
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战斗堡垒作用,依照规定研究审议和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讨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负责领导公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司和京区控股企业的党建工作;会同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有关地方党组织领导、指导京外控股
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公司的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习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办的其他工作。公司党总支的主要职识形态工作。责包括: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中的党员(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
应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对公司重大决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策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维护国家、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二)按照规定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益等问题进行把关,必要时将有关情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支持股东会、董事况向党支部汇报。若发现决策错误且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其得不到纠正,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中,在上级审批范围内的事项,还需经组织汇报。上级审批后决策执行;
(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
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则,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研究和把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伍、人才队伍建设;
用。(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
(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
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工作。领导本单位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用;
展工作。(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
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经人事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六)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
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报党的工作情况。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
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一百七十四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
人才的原则,履行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发挥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公司经营层在任删除命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前须报请党支
部同意后,按程序选聘;并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注:因上述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发生变化,条款之间相互引用序号亦将发生变化,公司对此作出了相应调整。
上述修订内容具体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