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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19证券简称:东方中科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1543000股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拟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0.5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298067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2980671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或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2号楼7层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6年7月14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邓狄;

4、联系电话:010-68727993;

5、邮政编码:100039。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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