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证券简称:凯莱英公告编号:2026-02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2026年7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根据 H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一步授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21)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進一步授出
茲提述(i)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18日的通函(「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採納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及(ii)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有條件授出激勵股份。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7月8日,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本公司向若干僱員參與者授出合共640000股激勵股份(「該授出」)。
向承授人授出的股份獎勵詳情如下:
授出日期2026年7月8日
激勵股份的購買價格每股激勵股份人民幣1.00元
承授人及授出的 (i) 楊蕊女士(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激勵股份
(ii) 張達先生(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
(iii) 洪亮先生(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
(iv) 其他承授人(均為本集團僱員):565000股激勵股份
1授出激勵股份的 (i) 楊蕊女士: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相關股份總數 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0.01%;
(ii) 張達先生: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0.01%;
(iii) 洪亮先生: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0.01%;
(iv) 其他承授人:56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已發行H股總數的2.03%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0.16%。
該授出將通過受託人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按現行市價在場內交易中收購的現有股份支付。由於本公司不會根據進一步授出發行新股份,因此不會對現有股東的股權造成任何攤薄影響。
H股於授出日期的 每H股109.5港元市場價格
2歸屬期及歸屬時間表將歸屬的
激勵股份的歸屬期附註最高百分比
第一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12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25%
第二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24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25%
第三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36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25%
第四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48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25%
附註:
1.於上文所載各歸屬期屆滿及完成歸屬後,各批已歸屬激勵
股份將受限於三個月的禁售期(「三個月期間」),期間該等激勵股份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2.於三個月期間屆滿後,董事會及╱或其授權人士可根據本
公司市值全權酌情決定是否再施加三個月禁售期。
表現目標每個歸屬期的激勵股份的確切歸屬比例應根據本公司層面及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釐定。
根據授出文據及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規則,績效考核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增長率及╱或淨利潤增長率。該等指標乃根據本公司當前的發展水平、未來的戰略規劃、行業整體發展等因素而制定。
3回撥機制 儘管有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條款及條件的規定,董事會有權規定,倘發生若干事件,任何激勵股份須予收回,包括(a)合資格參與者未能有效履行其職責或嚴重違反或玩
忽職守;(b)合格參與者未能履行或適當履行其職責,導致本公司遭受重大資產損失等重大不利影響;(c)合格參
與者有收受或索取賄賂、貪污、盜竊、洩露本公司商業
及技術秘密、進行關聯交易損害本公司利益及聲譽,以及其他對本公司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響之違法行為,並受到處分;(d)合資格參與者違反任何適用司法管轄區的
相關法律及法規,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e)合資格參與者未能遵守彼等與本集團訂立的合約項下的任何不競爭契諾或任何具類似效力的條款
及條件;或(f)董事會真誠地認為有理由終止其合約的任何其他行為。
當合資格參與者發生任何上述事件時(及就本條而言,事件是否被視為已發生須由董事會全權決定),董事會可(但並非必須)向有關合資格參與者發出書面通知,收回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已授出激勵股份數目(以尚未歸屬者為限)。在計算H股計劃授權限額時,被收回的激勵股份將被視為註銷,而如此註銷的激勵股份將被視為已動用。
財務資助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安排向任何有關人士提供
財務資助,以促成購買激勵股份。
上市規則的涵義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本公司所深知、盡悉及確信,除楊蕊女士、張達先生及洪亮先生外,概無承授人為(i)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任何人的聯繫人;或(ii)一名參與者,其已授出及將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超過上市規則第17.03D條項下的1%個別限額;或(iii)關聯實體參與
者或服務供應商,其於任何12個月期間已授出及將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1%。概無授出須經股東批准。
4進行授出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相信,該授出可就僱員對本公司作出的各自貢獻激勵彼等,通過向僱員提供擁有本公司股權的機會,並使彼等的利益與股東的利益一致,來激勵及挽留彼等為本公司的未來發展及擴張而努力。該授出符合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目的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並已考慮以下因素:(i)本公司取得的成績及承授人在實現營運及財務業績的多個關鍵里程碑方面對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貢獻;及(ii)考慮到彼等
對本集團戰略及可持續發展的角色及貢獻,該授出涉及的激勵股份數目反映了對本公司帶來的價值及裨益。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批准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及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條款,向上述各董事授出激勵股份已經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並批准。身為董事的承授人亦已就彼等所涉及的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可供日後授出的股份數目
於本公告日期,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授出的2085000股尚未行使且已歸屬激勵股份,已分別以1125000股新發行H股及受託人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通過場內交易按當時市價收購的960000股現有H股支付。於上述激勵股份授出後,H股計劃授權限額已獲悉數動用,概無任何股份可供日後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授出。
承董事會命
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中國天津,2026年7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董事長兼執行董事Hao Hong博士,執行董事楊蕊女士、張達先生及洪亮先生,非執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張婷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雪嬌博士、侯欣一博士及謝維愷先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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