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44
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2、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
《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报请深圳中院,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自行选择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茧云会议”登录。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投票表决。
三、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或债务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2.债权人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重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上述议题可能发生变化。
《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2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
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3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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