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57
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
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
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4号),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3.62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
价格3.62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3.62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12月26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即4.07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3.62元/股,因此,需要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2月30日)的股票开
盘参考价进行调整。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需要根据调
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3.84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中装建设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2月16日,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至表决期限届满,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装建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2以截至2025年9月19日中装建设总股本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0.3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89864007股股票。转增完成后,中装建设的总股本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
942200股库存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的739864007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中装建设同时引进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公司的重整投资。其中,上海恒涔以1.749元/股的价格受让312000000股,占重整后中装建设总股本(不含942200股库存股)的比例为16.00%,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545688000元;各财务投资人以1.850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427864007股。
2、转增股票中的250000000股将用于清偿中装建设债务。相关股票将按照
8.98元/股的价格向债权人抵偿债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2.2条的规定,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中装建设除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
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250000000股×股票抵偿价格8.98元/股
=2245000000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545688000元+427864007股×1.850元/股=1337236412.95元。转增前总股本为961078193股(含942200股库存股),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为250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739864007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0股。
3综合计算下,本次中装建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重整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2245000000元+1337236412.95元)/(250000000股+739864007股+0股)=3.62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3.62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
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3.62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停牌,中装建设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2025年12月26日收盘价,即4.07元/股。因此,需要根据前述公式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
根据前述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中装建设除权参考价=[(4.07元/股—0元)×961078193股+2245000000元+1337236412.95元]÷(961078193股+250000000股+739864007股+0股)=3.84元/股,即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3.84元/股,除权后每股收益为-0.92元。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2月30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2月30日。
四、停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29日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2月30日开市起复牌。
五、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4.4.2条的规定,结合本次
4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
(一)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以下简称“调整公式”)。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
转增股份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金额为250000000股×股票抵偿价格8.98元/股
=2245000000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545688000元+427864007股×1.850元/股=1337236412.95元。转增前总股本为961078193股(含942200股库存股),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为250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739864007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0股。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二)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综合计算下,本次中装建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2245000000元+1337236412.95元)/(250000000股+739864007股+0股)=3.62元/股。
(三)除权参考价格的调整安排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格3.62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
5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3.62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
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12月26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即4.07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3.62元/股,因此,需要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2月30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根据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需要根据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3.84元/股。
六、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6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
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
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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