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60
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
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2、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
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545688000元受
让其中的3120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占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6.00%,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吉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2月16日,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至表决期限届满,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票已全部
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2号:2025-158)。鉴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5%以上股东庄小红女士、庄展诺
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变,致使前述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发生变动。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庄小红9941319810.34%994131985.10%
庄展诺519594705.41%519594702.66%
合计15137266815.75%1513726687.76%
《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庄小红女士变更为上海恒涔,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变更为龙吉生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
庄小红女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住所
庄展诺先生: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025年12月29日,中装建设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989864007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权益变动过程
总股本已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导致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其持股数量的变化。
股票简称 *ST中装 股票代码 002822变动类型
(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3A B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份种类( 股、 股等) 变动股数(股)
股比例下降(%)
A股 0 7.99
合计07.9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选)其他√(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例(%)
持有股份9941319810.34994131985.10
庄小其中:无限售条件0000红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9941319810.34994131985.10
持有股份519594705.41519594702.66
庄展其中:无限售条件129898681.35129898680.67诺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389696024.06389696022.00
持有股份15137266815.751513726687.76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129898681.35129898680.67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3838280014.401383828007.0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4是√否□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恒涔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龙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吉生先生收到公司股东庄小红女士出具的《承诺函》,庄小红女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中装建设975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权。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庄小红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0%,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庄展诺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6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已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重
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在上述账户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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