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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现象!超比例减持的 纷纷主动买回来

2024-01-13 09:50

新现象,越来越多的股东因超比例减持被监管处罚后,纷纷表态会主动买回来。

近日,作为上市公司杰普特高管的刘健,因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9784股,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随后,刘健承诺在三个月内购回超比例减持的股票。这不是个例,记者梳理发现,去年12月至今,已有至少5例类似事件。而在此前,股东因超比例减持被监管处罚后,主动回购的案例极少。

去年8月,证监会对减持的监管趋严,并表示正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严监管的环境下,监管可能会加大对违规减持的打击力度,为了避免被立案调查并处罚,一些违规的股东就开始主动改正了,积极回购。”一名证券律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超比例减持?买回来!

1月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刘健作为杰普特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至11月28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票709784股,超过公告减持计划9784股。刘健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条)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刘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刘健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杰普特发布公告称,刘健将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承诺在三个月内购回超比例减持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月3日,重庆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许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许峥作为秦安股份原副总经理,原定任期至2023年8月27日结束,许峥于2021年6月18日提前离任。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许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05000股,其中超比例减持21250股。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许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许峥应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秦安股份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峥已全额回购超比例减持的公司股份21250股。

此外,去年12月2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魏仁忠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魏仁忠作为长园集团原副总裁,于2022年6月提前离任,原定任期至2024年8月8日结束。其于2023年4月至7月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22300股,较本年度可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超出22450股。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魏仁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魏仁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

长园集团公告称,魏仁忠承诺在三个月内购回超比例减持的股票,超额减持的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承诺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此前并不都会买回来

2023年1月1日以来,证监局对股东超比例减持的罚单并不少见,大概20张。记者结合上市公司公告发现,除了上述几家外,其他并没有表示会将超比例减持的股份回购回来。也就是说,回购超比例减持的股票,是近一段时间才有的。

比如,去年7月份的一个罚单,就没有表示会回购。去年7月,深圳证监局的一张罚单显示,邓贵兵作为凯中精密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2月2日至3月24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7627股,超过他于2022年11月8日通过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下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其应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司公告称,邓贵兵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类似案例举不胜举,公司在回应罚单时,并没有表示相关股东会承诺将超比例减持的股份买回来。

对减持监管趋严

去年8月27日,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了股份减持行为。证监会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

根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据悉,证监会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随后,沪深交易所也发布了配套规则。

记者注意到,上述不少处罚的依据就是《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该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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