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0679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9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54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72%,最高成交价为1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1元/股,成交均价为9.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2098.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1204819股已用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87067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中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完且存续时间期满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共注销870679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8368949股减少为
32749827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股份类别
数量占总股本增减(+-)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一、有限售10948029233.34%-10948029233.43%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21888865766.66%-87067921801797866.57%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328368949100.00%-870679327498270100.00%
注:(1)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8706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870679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8368949元。327498270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328368949股,均为普通股。为327498270股,均为普通股。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授权事项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
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