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51217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712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3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50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951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444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人,代表股份50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5%;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593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5%;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关联股东黄嘉辉先生、霍润女士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数35235529股。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3%;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9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4%;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3%;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4.02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9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94%;反对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4%;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9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4%;反对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关联股东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李清女士、宾建存先生、黄嘉辉先生、霍
润女士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数146266587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3%;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3%;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3%;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7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3%;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1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3%;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7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3%;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1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3%;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50%;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98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5%;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0881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5%;反对33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1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46%;反对33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9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除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