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5证券简称:纳尔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纳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发展”或“被担保方”)。公司为纳尔发展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21.22%。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上述担保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1/4近日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90501>浙商银高保字
2026第00320号),对全资子公司纳尔发展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总额度为4亿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使用担保额度38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纳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2号1幢。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纳尔发展2024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759.35万元,净资产-585.42万元;营业收入2807.04万元,净利润-378.6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纳尔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纳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4保证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151870.43万元的25.0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4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