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证券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25-02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5807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19067.5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36748224.36元,减去当年实施的2024年度已派发现金股利187273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4682510.86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2118659.6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118659.66元,公司总股本为190677750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
1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67775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03800股,余1900739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8511092.50元。
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8511092.5018727395.005600332.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580749.0045928802.8615386479.7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04682510.8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2118659.6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283882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1298677.19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52838820.0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2——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