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6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002827)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工作,健全公司与投资者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控、涉密管理及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特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线上互动交流的官方投资者关系平台;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参与互动
易答复经办、审核人员。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参与互动易回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条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核心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发布信息、答复投资者问询,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严格遵照深交所自律规则、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平等公正对待全体投资者,常态化开展投资者沟通,提升资本市场对民爆主业、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等认知度,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第四条公司通过互动易对外答疑、发布内容,坚持审慎客
观、据实作答原则,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当通过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技术平台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将
公告文件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并通过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对外披露信息。严禁借互动易披露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项目、并购、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等内幕信息。
第五条互动易回复措辞严谨规范,禁止使用虚假夸大、营
销宣传、诱导误导类表述,无客观事实支撑的内容不得随意回复;
立足民爆行业特殊性,涉及生产安全、涉密项目、特许经营等受限信息须严格保密,杜绝不实表述误导投资者。
第三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严格管控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
投资者提问事项如属于公司已依法公开披露内容,可在已披露信息范畴内详实解释;问询涉及未对外披露的经营数据、重大
合同、项目投资、资产重组、安全生产整改等事项时,统一答复-2-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正式公告,不得以互动易答疑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严防内幕信息外泄。
第七条坚持公平回复原则,杜绝选择性答疑
公司对投资者依法合规提交的全部提问统一受理、按期回复,不得以投资者持股多少、机构/个人身份差异选择性回复、选择
性披露信息,保障全体投资者信息获取公平性。
第八条严守保密红线,严控不宜公开信息发布
互动易答疑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民爆行业监管涉密信息、公
司商业秘密、客户及供应商保密协议约定内容;涉及爆破许可、
危险品生产储运、定点采购、合作方核心数据等受保密约束事项,依规不予披露,避免违反保密义务与行业监管规定。
第九条不确定事项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涉及项目投产、产能变动、政策影响、行业调价等存在
不确定性的业务问题时,必须明确标注事项不确定性、政策变动风险、经营波动风险,不做确定性预判。
第十条严禁蹭热点、概念炒作
针对资本市场热点题材、热门概念相关提问,立足民爆主业客观据实答复,不得刻意关联热点、夸大政策及市场利好对公司营收、利润、项目落地的影响,杜绝借互动易炒作股价。
第十一条禁止股价预测与配合违规交易
互动易回复中不得对公司股价、分红、业绩做预测或收益承诺,严禁利用平台答复配合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任何违规证券-3-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市场舆情及时处置
若互动易相关回复引发市场大范围质疑、媒体集中报道并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董事会办公室第一时间核查内容,按监管要求及时履行补充信息披露、澄清公告等法定程序。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互动易平台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投资者问题归集、回复文稿草拟、平台发布全流程工作,是互动易日常管理责任部门。
第十四条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
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
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
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的提问,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
-4-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上及时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证监会
及深交所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执行;若后续上位法规、监管规则修订导致本
制度条款冲突,以上位规定为准,由公司董事会适时修订制度条款。制度修订、流程调整后,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做好内部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制度修订版亦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