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证券简称:贝肯能源公告编号:2025-050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忠军先生。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46493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3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442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051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4666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361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051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王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5477355股
1.02.候选人:提名唐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54771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王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3650530股
1.02.候选人:提名唐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3650325股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5477358股
2.02.候选人:提名黎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5477156股
2.03.候选人:提名杜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54759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3650533股
2.02.候选人:提名黎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3650331股
2.03.候选人:提名杜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3649130股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01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8%;反对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3%;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75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2%;反对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8%;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02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5%;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7%;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7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2%;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8%;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02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5%;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7%;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7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2%;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8%;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