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证券简称:贝肯能源公告编号:2025-038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4号)核准,公司2016年11月11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3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186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7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1038800.00元。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