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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6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贝肯能源股票简称:002828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eiken Energy Group Co.Ltd)(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及“第五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8日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6.54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

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1-1-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4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6.87%,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审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00.00元(含本数,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二、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员工陈东先生,在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东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也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平贵先生直接持有并控制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6%,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99%,合计控制发行人14.15%股份的表决权,为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陈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1.18%,陈平贵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减少至11.15%(包括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的袁遵虎所持发行人0.99%股份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报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证登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相关程序。

五、特别风险提示

(一)钻井工程收入无法持续增长及净利润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钻井工程收入分别为59864.52万元、87891.51万元、

89994.22万元和73245.97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上游油气公司的勘探开发支出,直接影响发行人业务规模。若未来油服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油气公司勘探开发支出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发行人项目承包规模下降,进而引起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3113.09万元、4758.09万元、370.68万元和2754.87万元,波动较大。2022年,发行人净利润亏损主要系国内钻井工程项目开工率不足及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导致;2023年以来,随着发行人加大西南地区业务开拓、出售贝肯乌克兰及资产减值等影响,净利润盈利但波动较大。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周期、油气公司投资计划等外部因素和公司业

务开拓、项目实施周期及资金规模等内部因素影响,发行人项目规模及实施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导致净利润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钻井工程业务暂估收入大幅调整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钻井工程项目未整体完工时,发行人根据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工作量确认单和合同计费标准暂估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暂估收入的金额分别为47391.49万元、54161.63万元、53861.20万元和

56468.10万元,金额较大。

1-1-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项目整体完工后,公司与甲方办理终结算,在取得与甲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书后,发行人将结算金额与前期已暂估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在结算当期调整收入。受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及谈判等影响,甲方终结算金额可能与发行人暂估收入金额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暂估收入存在大幅调整的风险。

(三)钻井工程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钻井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2%、18.92%、22.82%和

20.67%,波动较大。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毛利率受项目承包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原材料及专业分包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影响。同时,钻井工程项目施工中经常会面临各种复杂地质情况,如处理复杂情况时间较长,将导致发行人原材料、燃料动力、外部技术服务成本增加,从而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四)对重大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和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游客户主要为我国国有大型石油集团公司,该等客户具有数量少、规模大、实力强的特点;加之油气服务项目往往投资金额较大,服务期限较长,从而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石油集团的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42%、52.95%、52.53%

和73.46%,公司存在对重大客户的依赖。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对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的支持、西南地区非常规油气资

源富集优势及公司持续加大西南地区业务拓展,预计西南地区业务规模呈增加趋势,公司与中石油集团下属油气公司合作稳定、可持续。但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或新市场、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和稳定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认购对象未能及时筹措足额认购资金的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万元(含本数)。陈东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较大,虽然陈东资金状况良好,具备筹措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需资金的能力。若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发行对象未能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

1-1-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境外经营及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主要涉及区域包括乌克兰地区以及加拿大地区。

2022年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公司在乌克兰的业务经营波动较大,2022年-2024年,公司在乌克兰地区业务收入分别为5279.10万元、16393.50万元和7798.0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9%、16.71%和8.20%。

2024年末公司处置贝肯乌克兰,2025年以来在乌克兰未经营业务。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在加拿大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收入。

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并遵守所在国家和地

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机构的经营核准、备案等审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等,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投资决策等进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公司境外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及合规性风险,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清洁化服务采购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甲方要求采购清洁化服务。为聚焦核心业务、降低经营风险,2023年

3月,公司转让奥本海默,转让前后,公司向奥本海默的采购均为清洁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本海默采购金额分别为3348.15万元、1371.16万元、

1674.35万元及1522.6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2%、2.12%、

2.68%及2.89%。若未来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钻井作业环境、钻井液或甲方对清

洁化服务需求等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清洁化服务采购规模、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等发生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或应对措施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分别为52021.91万元、

57847.25万元、64888.61万元和73843.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75%、58.97%、68.20%和74.16%,是公司主要的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的欠款

方主要为中石油集团下属油田公司、油服公司,客户信用良好,坏账风险较低。

1-1-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客户出现资金流紧张或结算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可能出现账龄延长甚至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

(九)应收票据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4158.72万元、34045.83万元、17101.22万元和10787.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5%、

34.70%、17.97%及10.83%,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出票人主要

系中石油集团下属油田公司等主要客户,资信情况良好。未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张,应收票据余额可能仍将保持较大规模,若公司不能持续对应收票据有效管理、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票据到期后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应收票据可能出现无法及时承兑的情况,可能导致应收票据逾期、无法及时回收款项的风险。

(十)劳务用工的风险

公司为油服工程施工类企业,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量用工灵活性和成本效率,通过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部分用工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不同区域和项目的需求,调整用工结构,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的情形。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将部分符合公司长期用工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用工等方式将劳务派遣人员比例降至法定比例要求。

公司按照需求通过劳务分包商来为项目提供足够的劳动力提高了公司承接项目的能力。但是,由于受劳动就业形势、劳动力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对劳务分包商的招工和运营成本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劳动用工数量和成本产生一定的间接影响。同时,若公司用工管理不当导致用工比例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或劳务外包供应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商誉减值的风险

2021年,发行人收购贝肯北京形成商誉6052.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4046.2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19%,商誉减值准备

1-1-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为2006.56万元。报告期内,贝肯北京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120.48万元、

14310.95万元、11706.12万元及3649.82万元,波动较大。

公司将充分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

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未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商誉出现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1500.32万元、50709.26万元、

36653.68万元和32147.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0%、26.37%、

20.30%和17.36%。若未来油田公司勘探开发投资支出下降或经营环境发生其他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工作量下降导致固定资产利用下降、单位固定成本上升的压力,可能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利用率不足或出现长期闲置的情形,进而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十三)参股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拥有新疆狮岭、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参股公司,其中新疆狮岭系转让后仅保留1%股权。上述参股公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发行人相对独立,公司难以及时了解该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及决策动向,可能无法及时发现上述公司存在的风险漏洞或被参股公司滥用发行人公信力和声誉等情形。参股公司发生风险或公司发生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事件,将影响客户的选择和业务开展,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加拿大项目投资及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推动向上游油气资源开发转型。2024年11月,公司投资加拿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15606万加元。本次投资项目公司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并已办理了境外投资审批程序,但该项目尚未投产,项目收入盈利水平亦受国际油价变动、所处区域政治环境、宏观环境、项目产量等影响,若未来产量不及预期或国际油价持续下跌,或加拿大形势、投资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本项目停滞或亏损,进

1-1-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实际控制权变更导致的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平贵。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陈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陈平贵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减少至11.15%,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

上市公司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陈东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且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巩固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协助上市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实施。但若未来陈东通过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未严格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运行,将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陈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

截至目前,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陈东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但如果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有效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或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导致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且未能及时妥善协调解决,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油田技术服务,但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周期性等影响,上述主营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存在波动,且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现阶段,公司形成了以川渝页岩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常规油气、煤层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和以煤层

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的业务区域布局,但在国内及全球经济趋于复杂严峻的趋势下,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如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失效或业务

1-1-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转型遇到障碍,可能存在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八)偿债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53051.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46%,均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放于境外的款项为

21638.52万元(含理财产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69%。若未来宏观经济环

境、外汇管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存放在境外的款项转回境内的时间、成本等可能增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偿付到期债务,偿债风险增加。

(十九)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履行完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1-1-1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2

二、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3

三、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3

四、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4

五、特别风险提示..............................................4

目录...................................................11

释义...................................................13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发行人概况..............................................15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4

五、主要资产情况.............................................38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1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53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期经营情况.............................62

九、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64

十、行政处罚情况.............................................64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6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69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70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72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76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77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78

七、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8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78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79

1-1-1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7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8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84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85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85

七、本次发行融资间隔时间具有合理性....................................87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8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8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8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90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90

第五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9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9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96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97

第六节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0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1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103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107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108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109

律师事务所声明.............................................110

审计机构声明..............................................111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2

1-1-1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贝肯能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指

行 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本募集说明书指股票募集说明书

贝肯成都指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贝肯新疆指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贝肯装备指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能万贝肯北京、中能万祺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贝肯化学指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引恒指北京引恒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BENKOIL 指 BENKOIL RESOURCES LIMITED,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星惠尔指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新疆狮岭指新疆狮岭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嘉兴本芯顺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嘉兴本芯顺辰指内发行人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

贝肯乌克兰 指 BEIKEN ENERGY UKRAIN LLC,原发行人子公司油服指油田技术服务中石油集团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集团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油指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石油输出国组织( 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欧佩克指Exporting Countries)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即国际能源机构,亦称国IEA 指际能源署股东会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定价基准日指公告日《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股份认购协议》指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1-1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公

指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天业会计所

《公司章程》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指

18号》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最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

报告期、报告期内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标准煤指具有统一热值标准的能源计量单位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名称(英文)Beiken Energy Group Co. Ltd.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

办公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法定代表人王忠军董事会秘书付娆注册资本200987600元股票简称贝肯能源股票代码002828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邮政编码834007

电话86-990-6918160

传真86-990-6918160

公司网址 http://www.beiken.com/

公司电子邮箱 furao@beiken.com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对外承包工程;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石

油钻采专用机械制造与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催化剂、钻井用助剂、表面活性剂、油经营范围田用化学制剂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2009876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4256253.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6197596.31

合计200987600100.00

2、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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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限售股股质押/冻结总

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比例(%)号数(股)数(股)

1陈平贵2645537213.16--

2吴云义54089002.694266750-

3白黎年28000001.39--

4张志强20053001.001805250-

5袁遵虎19800000.99--

6黄倩18096900.90--

7钱苏娟17156000.85--

8蒋莉13461250.671346125-

9裴成民12450000.62--

10王咏梅10498000.52--

合计4581578722.7974181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陈平贵持有发行人2645537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3.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陈平贵先生,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6月至1995年8月,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公司化验室副主任、主任、公司经理;1995年9月至2010年2月,任新疆贝肯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贝肯能源董事长;2013年5月至2022年5月,任贝肯能源总经理(总裁);2022年5月至

2025年5月,任贝肯能源名誉董事长;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专家顾问。

2025年9月15日,陈平贵与袁遵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袁遵虎

就其截至该协议签署日所持发行人19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与陈平贵保持一致行动,按照陈平贵的意见行使股东权利,该等协议有效期至

2026年3月15日。基于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平贵实际控制发行人

14.15%股份的表决权。袁遵虎基本情况如下:

袁遵虎先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8月至1996年10月,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井队队长、副调度长等职务;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新疆贝肯工业发展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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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面工程公司经理;1998年6月至今,任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冻结

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上述情形产生的原因及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直接持有发行人2645537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3.16%,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权属纠纷或诉讼的情形。

根据陈平贵提供的调查表、《个人信用报告》和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陈平贵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不存在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因股份质押、冻结等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油田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采矿业”中“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分类代码为 B1120。具体来看,公司是一家围绕能源行业,为油气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企业,细分行业为油田技术服务行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钻井工程业务是“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业务,属于鼓励类范畴。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国家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采取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同时公司会接受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公司的指导。

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进行宏观调控管理;中国石

油学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作为中国石油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对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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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自律管理,包括维持公平的竞争秩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供人员培训和信息服务等。

目前,国内经国务院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公司主要有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集团,三大石油集团的勘探开发支出占行业绝大部分份额。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规范管理职能主要由三大石油集团在各自区域内分别履行。公司在相应业务区域内开展工作需要遵守三大石油集团的管理制度,接受指导。

此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事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监管。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与国家经济命脉紧密相关。因此,国家颁布了多项重要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规鼓励、扶持该产业发展,主要如下:

序号名称时间重点内容

油气勘探智能赋能。提升面向地震、测井、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心露头等勘探专业领域的软件智能化水平,构局《关于推进“人工智建面向地震测井处理解释的专业大模型,打造

12025年能+”能源高质量发展面向有利地质目标综合评价的智能应用系统,的实施意见》实现可控震源智能辅助驾驶、地震检波器埋置等机器人示范应用。

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

22025年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

推动油气绿色转型发展。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年产量连续七年增长超百亿国务院《中国的能源转

32024年立方米。推动绿色油气田建设,大力推进碳捕型》

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建设“近零”排放油气田示范区。

在能源安全方面,法律强调构建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储备和应急制度是保障石油、天然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等战略资源稳定供应的关键,同时,推进能源4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2024年资源多元化;在能源转型方面,法律强调要先国能源法》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在能源市场系统建设方面,法律强调要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价格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机制。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鼓励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页岩气、

52023年

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页岩油、致密油(气)、油砂、天然气水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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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时间重点内容本)》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油气田提高采收

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国家能源局《加快油气行业转型明显加快。大力推进油气企业发展新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能源产业,持续推动能源生产供应结构转型升

62023年

发展行动方案级。积极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自消纳风电和

(2023-2025年)》光伏发电,风光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

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坚持常非并举、海陆并重,强化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夯实资源接续基础。加快推进储量动用,抓好已开发油田“控递减”和“提高采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率”,推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7局《“十四五”现代能2022年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体系规划》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力度。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

82021年峰行动方案》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为促进油气行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油气资源自我保障能力,国家发布了以上多个鼓励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油田技术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指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利用是石油天然气领域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家政策对油气勘探开发的支持,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1、油田技术服务行业简介

油田技术服务行业(以下简称“油服行业”)伴随着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

环节而形成,是为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油气勘探开发流程主要包括地质勘察、物探、钻井、采油、增采、运输、加工处理等,油田技术服务贯穿于上述油气田勘探开发的过程当中,具体业务范围可分为各类技术服务、石油装备以及油田助剂等,是油气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油服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产业链概况

油气产业链分为上游和下游两个部分。上游主要是将石油、天然气开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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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储运的过程,包括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和油气储运三个环节,下游主要是加工和销售,包括炼制化工和销售两个环节。油田技术服务贯穿于油气勘探和开发的全过程,处于整个油气产业链的上游,是直接为油气的勘探与开发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生产性服务行业。

图:油气产业链

根据具体的技术服务,油田技术服务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地质勘探、钻井、录井、测井、固井、完井、采油、修井、增产、运输等。

图:油田技术服务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角度来看,油服行业的市场规模直接取决于油气开发公司的勘探及生产投资规模。而全球经济增长率、石油天然气消费需求、油气开采规模、石油天然气的价格走势、及全球各国“碳中和”能源结构转型政策等因素则通过作用于油气开发公司的勘探及生产投资规模而间接影响油服行业。

(2)行业上游一次能源消费格局与中国油气依存度现状

一次能源是指从自然界取得未经改变或转变而直接利用的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以及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根据《2025年中石油经研院能源数据手册》,2024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

214.56亿吨标准煤,相比2023年增长了1.86%,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分别

占比31.4%、23.4%和26.1%,共同构成全球最重要的一次能源,是全球经济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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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动力和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柱。

世界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百万吨标准煤)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0.0

2000 2010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e

石油消费总量天然气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非化石消费总量

数据来源: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2024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9.55亿吨煤,相比2023年增长了4.0%,

占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7.7%,为第一大能源消费国。

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亿吨标准煤)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

数据来源: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我国富煤、贫油、少气,油气资源禀赋先天不足,能源结构以煤为主。2024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中煤炭占比高达54%,而油气供需长期存在矛盾,石油和天然气进口依存度较高。根据《2025年中石油经研院能源数据手册》,2000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为28.2%,但近年来原油需求快速增长,原油产量增速不及需求增速,对外依存度大幅提升,2024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达到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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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也随着需求量增长,从2000年的完全自给逐渐升至2024年的

43.6%。

原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4 2016 2018 2020 2022 2024e

原油天然气

数据来源: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3)油气储量持续增长和勘探开发投资保持高位共同带动需求增长

面对油气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的情况,为提升国产油气供应能力,国家提出了“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七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油气增储上产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发展报告2025》数据,2024年,全国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连续6年保持11亿吨以上增长规模;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

量创“七年行动计划”执行以来新高。2019年-2024年,全国年均新增石油、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分别是2018年的1.4倍、1.5倍。2024年,国内油气产量当量达

4.09亿吨,连续8年保持千万吨级快速增长势头,其中,原油产量2.13亿吨,天然

气产量2465亿立方米,相比2018年分别增产约2400万吨、860亿立方米。海洋、非常规油气成为上产“主阵地”。海洋油气快速上产,建成多个新油气田,产量当量超8500万吨;页岩油产量快速提升至600万吨以上,同比增长35%;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超10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5%。

国内油服行业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投资决定,勘探开发投资规模直接影响我国油气产量。根据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披露的2024年资本性支出,中国石油油气和新能源资本性支出为2276.33亿元,中国石化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性支出为823亿元,中国海油勘探开发资本性支出为908.95亿元。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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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持续驱动对油田技术服务的需求。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

(4)发行人业务相关区域概况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为西南地区和新疆地区,分别为我国重要的天然气、石油产区,上述两个区域的资源储量丰富,且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均稳步增长,为公司稳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四川地区相关市场概况

四川盆地天然气资源丰富,勘探开发潜力大。截至2020年底,天然气和页岩气累计查明资源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0.7%和65.5%,查明资源量居全国第一。

《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提出,要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开采,2035年建成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努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现代化天然气(页岩气)生产基地。

四川盆地是我国天然气勘探开发最具潜力的盆地,天然气产量稳居全国前列。

近三年,四川天然气产量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亿立方米年度四川天然气产量全国天然气产量四川区域占比

2024年657246526.6%

2023年602232425.9%

2022年554220225.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新疆区域市场概况

1-1-2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新疆是全国矿产资源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截至2020年底,新疆石油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62590.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11237.9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二位。

新疆拥有全国近1/5油气资源,石油基础储量约占全国的17%,天然气基础储量约占全国的19%。2024年,新疆油气生产当量达6664万吨,连续4年位居全国首位。近三年,新疆油气产量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吨、亿立方米新疆区域油气产量全国油气产量新疆区域占比年度原油天然气原油天然气原油天然气

2024年329642321289246515.5%17.2%

2023年327041720903232415.6%18.0%

2022年321340720472220215.7%18.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油服行业发展趋势

(1)对油气能源的旺盛需求带动油服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兴经济体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国际能源需求在长期内仍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根据欧佩克发布的《2024年世界石油展望》,到2045年,全球石油需求将达到1.189亿桶/日,相比2023年的预期调增约290万桶/日;欧佩克还将石油需求前景延长至2050年,预计届时需求将达到1.201亿桶/日,增长主要来自中国、印度、其他亚洲国家、非洲和中东等新兴经济体。根据天然气出口国论坛(GECF)发布的《2050年全球天然气展望》,天然气需求将稳步增长,到2050年将达到5.1万亿立方米,在2023年基础上增长32%,该增长率仅次于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长率,在所有一次能源中排第二位。

根据中国石化发布的《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2025年,我国石油消费总量将约为7.7亿吨,新能源汽车的超预期渗透,使得我国交通用油有所下降,但在化工产业托举下,我国石油消费总量将持续增长至“十五五”中期,预计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约7.8亿吨。

受我国所处的能源转型阶段与市场供需格局影响,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战略定位愈发明确,在工业替煤、交通替油、燃气发电等领域展现出较大的发展潜

1-1-2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力。根据中国石化发布的《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预计在我国能源消费达峰阶段(2024—2035年),天然气消费量将从4300亿立方米大幅增长至约6060亿立方米,对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贡献率达到24%;到2040年,我国天然气的消费量预计将达到6200亿立方米。

在对石油和天然气的旺盛需求下,加大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或通过国际能源贸易进口石油和天然气,是世界各国的必然选择,油服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2)非常规油气大规模商业化开采为油服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油气开采的难易程度,油气资源可分为常规油气与非常规油气。非常规油气是指传统工程工艺无法获得自然工业产量、需通过大规模压裂改造储层或化

学方式转化油气资源等新技术才能经济开采的油气资源,主要包括页岩油气、致密油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具有富集规律复杂、钻采成本高、动用难度大的特点,但是分布面积广、资源总量大、勘探开发前景广阔。

根据《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发展报告2025》数据,2024年,全国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超10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5%,其中致密气产量提升至6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5%;页岩气产量稳中有升,产量保持250亿立方米以上规模;深层页岩气在泸州、渝西取得新突破,产量规模提升至40亿立方米;中浅层煤层气稳产增产,深层煤层气加快突破,2024年全国煤层气产量1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

围绕常规气田稳产上产和非常规天然气加快开发,将为油服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4、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所处的油服行业的上游为油田设备制造行业。油田设备制造行业为发行人提供钻机、钻机配套设备、压裂装备、固井装备、连续油管装备等钻井、完

井作业所需设备。近年来,国内油田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迅速,国产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目前,国产常规钻完井设备的技术水平和供应能力已基本能够满足油田工程技术行业发展的需要,仅少数高端技术设备仍依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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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下游发展状况

油服行业的下游主要为以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集团三大公司为

主的油气开发公司,集中度较高。下游油气开发公司的勘探开发的资本性支出对本行业市场需求有着直接的影响,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加速,油服行业迅速发展,反之亦然。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受油气价格波动、油气资源勘探及生产投资变化的影响,油服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自身周期性和经济顺周期性。例如,在全球经济繁荣阶段,石油天然气需求增加,供需因素影响下使得油气价格上升,石油勘探开发投资加速,油服行业迅速发展;在经济衰退阶段,石油天然气需求减少,供需因素影响下使得油气价格下跌,石油勘探开发投资减缓,油服行业发展减速。但国家安全战略、能源结构转型、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对油气资源勘探的综合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国油服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特征

油气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区域性,中国的油气资源主要分布于东北、华北、新疆、甘陕地区及渤海和南海。从已发现的情况来看,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珠江口、柴达木七个盆地,其中东部的渤海湾盆地和松辽盆地石油资源最为富集。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塔里木、四川、鄂尔多斯、东海陆架、柴达木、松辽、莺歌海、琼东南和渤海湾九大盆地。

由于我国石油系统长期以来形成的油田公司与区域企业之间的固有联系,导致我国油服行业仍存在一定的区域性。此外,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差异、实践经验差异、各油田之间的较长距离也在客观上提升了油服公司跨油田、跨区域服务的难度。因此,目前全国范围内油服行业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特征

油服行业本身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但由于我国油气资源分布的区域性导致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区域广泛。在新疆、东北等北方地区,受气候条件影

1-1-2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响,冬季十分寒冷、条件恶劣,部分技术服务难以开展,导致油服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相比之下,以四川盆地为代表的主要页岩气产区,得益于相对温和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其冬季气温远高于北方严寒地区,冻土、暴雪等极端天气影响较小。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油田技术服务涵盖油气勘探、钻井、测井、增产增效技术服务等多个学科技术门类,综合性较强,对于服务商的技术研发、工艺设计、作业施工等各技术环节都有较高要求,具有明显的技术密集型特征。此外,因各油田的地质构造、储层物性、流体性质、沉积环境等情况都较为复杂,油服企业需具备丰富的现场经验、深厚的技术积累及快速的技术方案响应能力,并能持续进行技术及工艺方案创新,以满足油气勘探开发日益提升的技术要求。油服企业的技术能力需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因此,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

2、市场准入壁垒目前,我国油服行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规范管理职能主要由三大石油集团在各自区域内分别履行。油田服务涉及环节繁多,每一环节都对应一项或多项业务资质,因此,大幅提升了行业准入的门槛。

油气公司在给油服企业颁发准入资格及招标时,不仅会考察供应商相关的行政许可、质量、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还会监测供应商设备、专业人员配置、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商业信誉和行业经验积累等。此外,油气公司会定期对油服企业的相关资质进行复核,只有考核通过的企业才可继续为其提供产品或服务。

行业新进入者需要长期的积累才能达到油气公司的准入条件,故油服行业存在较高的市场准入壁垒。

3、人才壁垒

对于油服企业来说,技术创新能力、业务实施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是其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此,油服企业对人员团队的要求较高。技术人员需要熟练掌

1-1-2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握油田技术服务各专业领域、多学科的技术知识,能够根据油田勘探开发需求,提出成熟的解决方案并进行实用性研究,及时应对现场作业过程中各种突发技术问题;管理人员和市场人员需要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方向,深刻理解行业发展情况以发现潜在市场。打造人员团队需经过长周期的人才培养,故油服行业亦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4、资金壁垒

油服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要承接较大规模的油田技术项目,需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及时购置先进设备,以保持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因而油服企业需要充裕的资金以支持业务的发展。因此,资金实力亦构成本行业重要的进入壁垒之一。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油气自给率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与国际地位,尤其是近年国际贸易局势复杂多变,油气对外依存度的攀升使得国家能源安全隐患加剧。为缓解我国油气对外依赖程度,能源安全已被纳入国家安全战略。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每年发布《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加快深海、深层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推动油气增储上产;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亦明确指出,“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石油、天然气国内供应保障能力。”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能源安全战略的实施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油气资源的持续增长,有效带动油服行业需求

我国已明确了油气资源“增储上产”的重要目标,进一步加大勘探及开发力度是保证我国能源安全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24年,我国原油产量2.13亿吨,同比增长1.9%;天然气产量2465亿立方米,同

1-1-2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比增长6.0%。根据中石油集团等主要油气开发企业的公开信息披露,未来将继续坚持油气增储上产,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增加优质规模储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增储上产”国家战略将带动油服行业需求和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发展,国内油服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3)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油服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传统油田资源逐渐减少,油气勘探开发逐步向偏远地区、油区深层、复杂结构、非常规领域转移,油气勘探开发难度增加,对油田技术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服企业在强化核心技术和开发特色技术的同时,也在加速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例如,通过大数据技术提高油井现场作业决策的成功率和可靠性,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设备管理优化、工作流程优化、事故复杂预警等。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应用的发展将降低人工操作风险,提升操作连续性,

1-1-2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解决人力不足、劳动效率不高等问题,进而提升钻井效率、节约平台运营成本。

因此,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较高的油服企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激烈

我国油气勘探开发业务主要集中于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和中海油集团三

大石油集团,油服企业的服务对象也主要集中于上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而民营油服企业普遍规模较小,随着我国油服行业的对外开放,有大量民营企业凭借相对灵活的体制、部分细分领域的技术优势、优秀的技术方案

和解决能力积极参与到国内及国际油服市场竞争中。因此,油服行业整体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民营油服企业在产业链上处于竞争弱势地位,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2)油气企业低成本战略压缩了钻井行业的利润空间

随着我国勘探进程的推进,优质的油气资源越来越稀缺,特、超低渗透和致密储层等低品位资源在新增资源中占比提升;主力老油田普遍进入特高含水后期

开发阶段,剩余可勘探资源高度分散,产量呈递减趋势,开采难度和成本日益增大。油气公司为了提升油气资源开发效益,控制了油气业务投资规模,该等低成本战略压缩了钻井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由于钻井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国内民营钻井企业的业务量和业务利润面临更大的挑战。

(六)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油气钻井市场形成了以三大石油集团油服公司为主导,多家民营企业参与的竞争格局。以中石油集团为例,按照集约化、专业化、一体化整体协调发展思路,中石油集团对下属油气钻井业务进行了重组,形成了渤海钻探、大庆钻探、长城钻探、川庆钻探、西部钻探5家专业化钻探企业,由中国石油集团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归口管理与业务指导。国有油服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石化油服(600871)、中海油服(601808)分别

主要服务于各自母公司——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和中海油集团,稳定了三大石油集团勘探开发需求的基本盘。民营企业中曼石油、安东油服、贝肯能源等公

1-1-3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司作为重要和有益补充,更多地参与到钻井服务的市场竞争中来。

2、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目前,公司主要竞争企业包括三大石油集团下属油服公司等国有企业,以及中曼石油、通源石油等民营油服企业。部分竞争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企业简介

成立于1994年11月,于1995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石化油服是我国大型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截至2024年末,石化油服在中国20多个省、70多个盆地、550多个区块和全球30多个国家石化油服

1和地区开展油田技术服务。石化油服的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

(600871.SH)

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

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的全产业链过程,能够为高酸性油气藏、致密油气藏、页岩油、页岩气、稠油油藏等各类油气田提供一体化服务。

成立于2001年12月,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海油服主营业务包括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和物探采

中海油服集和工程勘察服务四大类,贯穿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

2

(601808.SH) 的各个阶段。中海油服拥有 50 多年的海上作业经验,是我国最大

的海上钻井承包商、近海油田技术服务的主要供应商,同时也提供陆地油田技术服务。

成立于2003年6月,于201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曼石油公司专注石油勘探开发、油服工程及石油装备制造业务领中曼石油

3域,从单一的装备制造起步,逐步延伸至综合工程服务及上游勘探

(603619.SH)开发,目前业务包含钻机及配件销售和租赁、钻井工程服务、勘探开发三大板块。

成立于2001年6月,于2008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准油股份是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供石油技术服务的专业化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工业业务、施工业务、运输业务三大类别,其中工业准油股份业务主要是指为油田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油田管理等业务,属

4(002207.SZ) 于准油股份的核心业务,包括油气藏综合研究、油气井测试业务,大修、小修、调剖、堵水、酸化、井下分注管柱等井下作业业务,连续油管及制氮注氮业务、清防蜡业务,管道防腐,储油罐机械清洗等。

成立于1998年10月,于2011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惠博普是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及服务、环境工程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油气工程及服务主要向客户提供以油气田地面工程为核心的EPCC总承包服

惠博普务,油气田开发地面系统的工艺技术研发、系统设计、装备提供、

5

(002554.SZ) 工程技术服务,包括 EPCC 总承包服务板块、油气处理系统板块、油气开采系统板块、工程技术服务。油气工程及服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优势业务,在该领域,公司已形成了完备的技术和产品体系,能够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环保的油、气、水处理装备及 EPCC总承包服务。

成立于2006年9月,于2011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仁仁智股份

6智股份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研产

(002629.SZ)

销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

1-1-3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成立于1995年6月,于201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源石油致力于为油气田开发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其以通源石油射孔作为核心竞争力,钻完井一体化业务为核心主业,形成了涵盖

7

(300164.SZ) 定向钻井、测井、射孔、压裂增产等一体化业务。同时,通源石油

将清洁能源业务和 CCUS 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努力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3、公司竞争优势

(1)一体化服务模式优势目前,国内市场油服企业较多,但能够提供一体化钻井工程技术服务的独立油田服务供应商较少。公司可以提供钻井工程技术服务中的钻井、固井、钻井液、定向井、欠平衡、压裂等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相对于提供单一服务的竞争对手,公司的配套服务能力强化了公司与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更能发挥多种业务的协同效应,最终为客户实现油气井低成本、高效率和高效益的开发效果,在国内钻井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

(2)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高效的研发管理体制,长期致力于科技创新,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与投入,公司已形成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具备了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已自主研发形成了“深层页岩气水平井钻井提速技术”、“FPJ非破胶水平井钻完井液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均已应用于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客户满意度较高。在油气增产、监测等领域,公司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3)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

油服行业对作业经验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要求,下游油田开采单位在招标时也非常注重供应商的过往行业业绩及经验情况。公司深耕油服行业多年,积累了在各类复杂环境下成功实施油田技术服务的丰富经验。公司所积累的技术研发成果、现场作业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案能够使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

我国油气勘探开发行业集中度较高,以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油气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是油田技术服务需求的主要客户。

大型国有油气勘探开采单位对技术服务及产品供应商有着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

1-1-3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准及招投标程序,多年来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与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体系内的部分油气田开发公司维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多次获得主要客户颁发的荣誉与表彰,广泛的信任关系与良好的市场信誉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4)区位优势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油气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和新疆地区。四川盆地天然气及页岩气资源非常丰富,天然气的储量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四川油气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提出,要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开采,2035年建成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努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现代化天然气(页岩气)生产基地。2024年,新疆油气生产当量达6664万吨,连续4年位居全国首位;新疆准噶尔、塔里木、吐哈三大盆地已探明石油资源量居全国首位、天然气资源量居全国第二位,未来勘探潜力很大。公司已在西南地区和新疆地区经营多年,依靠多年的服务经验、客户合作经验等,已成为上述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油服公司之一。

4、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足

虽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油田技术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但相较于国内外大型油服企业而言,公司在资产规模、业务规模、服务市场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业务规模、抗风险能力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油服行业对资本规模要求较高,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购进钻机等金额较大的设备、仪器、大量原材料、燃料及支付其他相关费用,所需资金量较大。此外,公司进行技术升级、市场开发、对外投资都需要前期资金投入。

公司作为民营企业,资金实力有待加强。

(2)研发人才不足

公司的业务拓展依赖服务研发升级和项目承接交付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实现依赖于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较强的差异化技术优势,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持续的服务能力提升以及市场对AI(人工智能)技术、专业

大模型及工业软件的持续发展,公司亟需多元化的人才队伍,为公司提供持续的

1-1-3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研发技术能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及用途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提供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压裂工程

技术服务,已构建起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体系,业务覆盖西南、新疆、山西等区域。

自上市以来,公司把握能源发展趋势,持续推进业务重心从传统石油服务向天然气领域的战略深化,重点发展页岩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工程技术服务。2017年,公司进入乌克兰市场,逐步拓展天然气领域业务。2018年,基于国内勘探开发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定位对非常规油气开发的大力支持及西

南地区资源富集优势,公司加大了对西南地区油气业务的开发力度。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形成了以川渝页岩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常规油气、煤层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和以煤层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的业务区域布局。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钻井一体化工程服务的收入

分别为59864.52万元、87891.51万元、89994.22万元和73245.97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19%、90.60%、95.73%和99.22%。

2、主要产品和服务

钻井一体化工程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包括钻井阶段和试油阶段,公司可为客户提供钻井一体化总包及单项技术服务,以地质工程一体化为核心思路,结合领先工艺技术及钻井工程设计优化能力,实现项目优质高效运行。其中,钻井阶段提供的服务通常涉及方案设计、钻前准备、分开次钻进至设计井深、验收及

交井等过程,并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钻井、钻井液、定向井、固井、录井、测井、清洁生产等主要技术环节。根据不同油田区块的地层复杂程度,公司会采用二开、三开、四开、五开甚至更为复杂的井身结构。公司通常以总承包、日费制等方式承揽钻井工程项目,并提供一揽子钻井作业服务,包括试油阶段的压裂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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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裂服务是通过压裂技术,提高油井的产量,增加油气田的可采储量的技术服务。

压裂服务的实施过程通常涉及方案设计、压裂前准备、压裂作业实施、验收及交井等一系列的过程。

以四开井为例,公司总承包的钻井一体化工程服务流程如下:

2、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业务类型涵盖钻井工程、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其中钻井工程为发行人主要业务类型,公司钻井工程收入占比分别为90.19%、90.60%、95.73%和99.2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钻井工程73245.9799.2289994.2295.7387891.5190.6059864.5290.19

技术服务388.500.532269.352.414731.674.882692.804.06

产品销售184.730.251741.921.854383.614.523822.085.76

合计73819.20100.0094005.49100.0097006.80100.0066379.40100.00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销售模式

(1)销售部门架构

发行人建立了“总部统筹+区域深耕”的双层业务拓展架构,构建了覆盖海内外的业务拓展网络。总部层面设市场开发部,负责制定销售战略、统筹资源调配及战略客户的维护;区域层面根据油气资源的分布,划分为西南、新疆、山西及海外四大市场片区,各区域市场团队深入属地市场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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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信息获取发行人通过订阅专业机构报告及参与行业顶级峰会等方式了解全球油气投

资趋势、区块招标信息、竞争对手动态,获取前沿技术和市场信息。充分调研市场,深挖客户需求,获取市场机会。

(3)业务获取方式

发行人获取业务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包括单独投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

各区域市场团队获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信息、邀标通知书以及竞争性谈判通知书后,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可行性论证通过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投标工作小组整合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及发行人资质等资料,确定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策略及价格,编制投标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投标和竞争性谈判。

项目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

(4)业务回访

项目结束后,市场团队结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获取不同维度的反馈。定期由公司负责人员带队进行战略级回访,聚焦长期合作、战略协同、行业趋势交流,巩固战略伙伴关系。回访过程中,主动提供增值服务,发现新需求。通过定期对回访数据进行分析,找出服务短板,并将结果反馈给研发、生产、交付等部门,驱动内部持续改进,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

2、生产服务模式

(1)筹备阶段

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资源筹备以及前期准备工作,达成开钻条件:

1)方案编制:依照甲方钻井工程设计、地质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

包含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具体施行计划,经内部评审并与甲方确认后执行;

2)人员动员:组建专项团队,明确主要人员分工,同步开展岗前培训,培

训内容包括安全规范、合同要求、施工重点等;

3)设备确认:核定设备清单(型号、数量、参数),对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完成所需设备检修调试,确保符合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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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输筹备:协调运输公司勘察搬迁路线,确定车辆型号数量,制定运输计划,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设备入场;

5)其他条件:进行场地平整、水电接入等准备工作,达成开钻条件。

(2)施工阶段

1)质量控制:按工程设计,实时监控钻井参数、材料、工序,每道工序经

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方可推进;

2)工程量与节点控制:

*日费模式:开钻后实行“每日签单制”,每天核实进度与工程量并签单,确保数据可追溯;

*米费模式:合同约定工程计费单价,公司按照业主方设计方案及进度要求施工,在年末及施工完成后以工作量确认单形式确认工作量,在终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进尺进行结算;

*总承包模式:以开次(如一开、二开、完井)为节点,节点完成后联合甲方、监督验收并确认工程量,合格后推进下一环节。

(3)质保阶段

在总承包模式下,公司承担工程的质保责任,质保期间一般为验收完成后

6-12个月。

3、采购模式为精准匹配业务成本需求并保障供应链高效运转,公司构建了以《供应商管理制度》为核心的采购管理体系。该体系通过资质审核、HSE备案及分级评价,严格设置供应商准入机制,筛选出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合作伙伴,从源头把控供应商资质与能力,降低选择劣质或高风险供应商带来的潜在成本。公司针对原材料采购、专业化服务采购配套设置《采购控制程序》《承包方控制程序》等控制程序。

在材料采购方面,对于零星采购、科研采购、办公行政类采购、政府或中石油单位的检验检测类供应商不需要办理准入。对于钻机配件、钻井辅料、化工材

1-1-3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料等常规物资,采购管理部依托该合格供应商名录实施集中谈判,通过规模效应和供应商竞争有效优化采购成本,同时分级管理确保资源向高性价比供应商集中。

对于特定原材料,如钻机及其主体设备、固井装备、压裂装备、定向井仪器,公司对该类供应商采取一事一议,由使用单位会同采购管理部推荐厂家,经采购管理部批准后执行招议标程序。

对于进入属地现场施工的承包商,则深度融合了HSE绩效考核等安全成本考量,使用单位在推荐、准入审核及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其HSE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供应商评级与后续合作机会,从而将安全风险可能导致的高额事故成本前置管控。

发行人在销售端开拓市场、获取订单;生产服务端安全、高效执行,保障交付;采购端构建严格采购管理制度,控制成本。三者协同运作,共同驱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等。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883.212371.96236.944274.3262.10%

机器设备54650.2428618.332.7326029.1847.63%

器具工具6947.945288.05-1659.9023.89%

运输工具1916.251772.04-144.217.53%

电子设备357.73318.00-39.7211.10%

合计70755.3738368.38239.6632147.3345.43%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的主要房产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房地坐落用途面积(㎡)他项权利

京(2025)顺顺义区空港融慧

1贝肯能源不动产权第园29号楼-1至5生产用房1897.5无

0010934号层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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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房地坐落用途面积(㎡)他项权利

京(2025)顺顺义区空港融慧

2贝肯能源不动产权第园26号楼-1层车位225.99无

0010933号888等6套

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克拉玛依区新兴

3贝肯能源办公806.08无

动产权第路218-2-1801号

0307983号

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克拉玛依区新兴

4贝肯能源办公806.05无

动产权第路218-2-1802号

0307982号

报告期内,除上述自有房产外,发行人占有的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的天宇化工厂和双菱化工厂及对应土地,相关土地房产因历史原因缺失权属证书,存在潜在权属瑕疵风险。但根据发行人及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分局确认,当地政府知悉并允许公司继续占有使用,且自收购以来无任何争议纠纷或行政处罚记录。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已将天宇化工厂出租给克拉玛依市金鸿翔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双菱化工厂处于闲置状态。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未将上述资产用于业务经营,相关权属瑕疵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29号楼-1至5层29-2区域出租给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租赁使用面积为1897.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12022年4月20日至2027年6月3日。

除天宇化工厂、双菱化工厂外,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上述房产均已取得相应权属证书,相关房产不存在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2、租赁房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房产主要系公司办公场所、设备存放地等。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是否提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用途面积(㎡)租赁期限供权属12025年8月14日,发行人与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约定双方于2025年10月3日正式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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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北京市朝阳区奥体中北京万禾商

路奥体文化商务园区2024.12.15-

1业管理有限贝肯成都办公980.13否

内 3 号楼西侧 F1、F2 2025.12.14公司部分商铺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

成都金仁置2024.11.08-

2贝肯成都二段2号1栋1单元办公1015.76是

业有限公司2025.11.07

12楼01-10号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号园区

新疆擎瑞石内办公楼(一至五楼)

办公、2025.01.01-

3油技术有限贝肯新疆和科研楼(二楼)及园-是

仓储2025.12.31公司区内西半幅场地(井控车间与1号办公楼之间道路以西部分)

注:上表中第1、2项贝肯成都已分别与出租方续期至2026年12月14日、2026年11月7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屋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存在出租人权属瑕疵而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但上述房产仅系发行人子公司办公场所使用、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出租方已签订合同,有权根据相关约定占有、使用上述房屋。除此之外,上述租赁房产中第一项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以登记备案作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上述租赁房产瑕疵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专利权、商标权及软件著作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商标权4.044.04--专利和软件著

2202.58985.36-1217.21

作权

软件1295.38735.46-559.92

合计3501.991724.86-17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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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合计49项,具体如下:

国际

序注册号/申商标分类有效期权利人取得方式号请号号

1 82516176A 4 2025.07.21.-2035.07.20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2 82516176A 7 2025.07.21.-2035.07.20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3 82516176A 1 2025.07.21.-2035.07.20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4 82516176A 37 2025.07.21.-2035.07.20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5 82516176A 40 2025.07.21.-2035.07.20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6 82502732A 4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7 82502732A 42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8 82502732A 6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9 82502732A 35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0 82502732A 9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1 82502732A 37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2 82502732A 1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3 82502732A 40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4 82502732A 7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1-4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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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注册号/申商标分类有效期权利人取得方式号请号号

15 82508029A 4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6 82508029A 37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7 82508029A 7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8 82508029A 40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19 82508029A 1 2025.07.14.-2035.07.13 贝肯能源 原始取得

2010812720372023.07.21-2033.07.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110491490352023.04.21-2033.04.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210491551422023.04.21-2033.04.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31049139692023.06.21-2033.06.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41048756572023.04.14-2033.04.13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51048752262023.06.07-2033.06.06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61048759812023.04.07-2033.04.06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710806278372023.07.28-2033.07.27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810491483352023.04.21-2033.04.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91049138592023.06.21-2033.06.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010491538422023.04.21-2033.04.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11048755872023.04.14-2033.04.13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21048752062023.06.07-2033.06.06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31048759412023.04.07-2033.04.06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4886679912021.12.07-2031.12.06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58827154352021.12.14-2031.12.13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6882712592022.04.21-2032.04.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1-1-4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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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注册号/申商标分类有效期权利人取得方式号请号号

378827104422022.03.21-2032.03.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8882708272021.11.21-2031.11.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39882703362021.12.21-2031.12.20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4010806276372023.07.28-2033.07.27贝肯能源原始取得

2

412117197242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22117197140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32117196437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421171970372017.12.21-2027.12.20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52117196940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62117196740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72117196642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821171965372017.11.07-2027.11.06中能万祺原始取得

496368481392022.10.07-2032.10.06北京引恒原始取得

2、专利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合计62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具体如下:

序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期限取得方式号

贝肯能源、

多温度段 MTC 固井液 20121014 2012.5.14-20

1贝肯化学、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及其配制方法7063032.5.13贝肯新疆

贝肯能源、钻井液用仿油基钻井

201310422013.9.18-20

2贝肯化学、液强抑制剂及其制备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7447233.9.17

贝肯新疆方法

贝肯能源、

膨胀式热采井尾管悬201310422013.9.18-20

3贝肯化学、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挂装置变更手续7479233.9.17贝肯新疆

4贝肯能源、抗高温发泡剂及其制20171122发明专利2017.11.29-2原始取得

2表格中第41-48项商标注册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尚未变更为贝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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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化学、备方法和应用89942037.11.28贝肯新疆

贝肯能源、环保可降解钻井液防

201711222017.11.29-2

5贝肯化学、塌封堵剂及其制备方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63849037.11.28

贝肯新疆法

贝肯能源、

环保型无粘土强抑制201711232017.11.29-2

6贝肯化学、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钻井液及其制备方法06736037.11.28贝肯新疆钻井液用多功能低聚

贝肯能源、201310432013.9.18-20

7型润滑剂及其制备方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化学3036433.9.17法钻井液用速溶型强包

贝肯能源、201310432013.9.18-20

8被抑制剂及其制备方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化学3037933.9.17法

贝肯能源、植物油下脚料消泡剂201510632015.9.29-20

9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化学及其制备方法1531535.9.28

贝肯能源、地沟油解卡液及其制201610752016.8.29-20

10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化学备方法7737736.8.28可编程自动控制下行

贝肯能源、201711312017.12.11-2

11通讯装置及下行信号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新疆16283037.12.10传输方法

贝肯能源、处理三维绕障井的双201811552018.12.18-2

12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新疆二维轨迹优化方法01504038.12.17

贝肯能源、用于地热井开发的定201811552018.12.18-2

13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新疆向轨迹设计方法10772038.12.17

贝肯能源、202010932020.9.7-204

14 牙轮 PDC 复合式钻头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贝肯新疆046480.9.6

贝肯能源、一种高温高密度硅酸202411152024.8.22-20

15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成都盐水基钻井液5395244.8.21

贝肯能源、一种去磺化低黏高切202510002025.1.2-20

16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成都强抑制水基钻井液0160445.1.1一种适用于煤层气钻

贝肯能源、202510002025.1.2-20

17井的纳米复合石蜡乳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贝肯成都1116545.1.1液封堵剂一种环保防塌封堵钻

贝肯能源、202010732020.7.28-20

18井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长江大学6442840.7.27应用

贝肯能源、内蒙古煤一种煤层气井专用硅

勘集团钻202411152024.8.22-20

19酸盐水基钻井液及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探工程有5406744.8.21应用限责任公司

贝肯能源、内蒙古煤勘集团钻一种用于致密气长水

202510672025.5.26-2

20探工程有平井的超低摩擦系数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68022045.5.25

限责任公微乳液水基钻

司、贝肯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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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新疆鑫益

荣翔商贸一种高密度超低黏度202510672025.5.26-2

21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服务有限合成基钻井液68126045.5.25

公司、贝肯成都确定煤层气排采中产

201610922016.10.21-2

22贝肯北京出水来源的方法及煤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20985036.10.20

层气排采方法

用于煤层气井开采的202011122020.10.19-2

23贝肯北京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回注水系统00882040.10.18

一种隔膜泵气锁自动202111612021.12.27-

24贝肯北京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解除装置224032041.12.26中能万祺

3

、中国地质201510242015.5.15-20

25一种尾管悬挂器发明专利继受取得

大学(北8963835.5.14京)

贝肯能源、202021932020.9.7-203

26 PDC 复合式钻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贝肯化学187460.9.6

202223022022.11.14-2

27北京引恒工业网关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04366032.11.13

202323042023.11.9-20

28贝肯化学堵漏材料试验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535733.11.8

一种堵漏材料生产用202323062023.11.10-2

29贝肯化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加料装置21744033.11.9

一种堵漏材料性能评202323072023.11.13-2

30贝肯化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价装置15239033.11.12

一种钻井堵漏材料摩202323082023.11.14-2

31贝肯化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擦系数测量装置55747033.11.13

202323112023.11.15-2

32贝肯化学一种钻井堵漏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7576033.11.14

201721712017.12.11-2

33贝肯新疆旋转导向钻井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2664027.12.10

适用于双摆提速钻具201821392018.8.28-20

34贝肯新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的 PDC 钻头 28267 28.8.27

201822122018.12.18-2

35贝肯新疆扶正连接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9558028.12.17

电缆悬挂装置及输送

201822132018.12.18-2

36贝肯新疆磁定位仪器的油管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688028.12.17

封连接装置

一种石油钻井用的钻202421012024.5.10-20

37贝肯新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井支架8517934.5.9

一种油田增产用钻井202421042024.5.13-20

38贝肯新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压裂装置3512134.5.12

一种钻井固井扶正装202421062024.5.15-20

39贝肯新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置2919934.5.14

202421332024.6.12-20

40贝肯成都一种测斜仪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370234.6.11

3表格中第25项、第43-46项涉及专利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尚未

变更为贝肯北京。

1-1-4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电缆抗拉强度测试装202421332024.6.12-2

41贝肯成都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置33717034.6.11

一种井口可调角度的202421612024.7.9-203

42贝肯成都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万向轴外壳322834.7.8

202022302020.10.16-2

43中能万祺空心抽油杆导向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6082030.10.15

用于煤层气井开采的202022322020.10.19-2

44中能万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回注水系统68684030.10.18

202022862020.12.3-20

45中能万祺空心抽油杆导向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030930.12.2

202022852020.12.3-20

46中能万祺空心抽油杆导向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516X 30.12.2

一种螺杆泵用密封短202123312021.12.27-2

47贝肯北京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节26364031.12.26

一种隔膜泵气锁自动202123312021.12.27-2

48贝肯北京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解除装置27009031.12.26

202221432022.6.9-203

49贝肯北京脱手短节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7162.6.8

202422112024.8.29-20

50贝肯北京用于钻井的扩眼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0422634.8.28

用于钻井设备中游车202422182024.9.6-203

51贝肯北京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的更换装置760584.9.5

202422182024.9.6-20

52贝肯北京复合片齿钻头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36534.9.5

一种车载钻机套管下202422392024.9.30-20

53贝肯北京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放装置7356534.9.29

一种非对称三瓣弧形202422612024.10.29-

54贝肯北京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筋条翼螺杆扶正器451712034.10.28

传感器信息的采集、202221882022.7.20-20

55北京引恒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传输装置5562532.7.19

202223032022.11.14-2

56北京引恒传感器数据采集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715032.11.13

一种具有颗粒物倾斜

202220722022.3.29-20

57贝肯化学收集机构的化学化工实用新型继受取得

0359632.3.28

废料粉碎装置

一种石油化工用固液202220752022.4.1-203

58贝肯化学实用新型继受取得

分离装置604132.3.31

一种高效的石油钻井202221062022.5.6-203

59贝肯化学实用新型继受取得

液分离筛120952.5.5

202221612022.6.27-20

60贝肯化学石油钻井液脱水筛实用新型继受取得

8608732.6.26

一种清洗效果好的石

202020842020.5.20-20

61贝肯新疆油勘探开采用钻头清实用新型继受取得

3552X 30.5.19

洗装置

工业物联网信号转换202230462022.7.20-20

62北京引恒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发射器(引恒)4580537.7.19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计

41项,具体如下:

1-1-4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序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号

钻头数据库及钻头贝肯能源、蒋贵智、国林帅、1 优选(含个性化设 2021SR0588897 王露、李江、蒋战峰、李玥、 2021.04.23计)软件1.0李丁红

窄压力窗口井底恒贝肯能源、徐岩、李青山、

2 压固井注替模拟软 2020SR0898495 贺为利、郭春、薛永、周勇、 2020.08.10

件 V1.0 耿智鹏、段志明

贝肯能源、长江大学、吴宏

定向井井眼轨迹预山、杜冬楠、李青山、黄志

3 2019SR0972072 2019.09.19

测软件 V1.0 强、李文泉、武艺、郝波超、

沙庆宁、段志明

贝肯能源、长江大学、吴宏

井眼轨迹参数计算山、杜冬楠、李青山、黄志

4 2019SR0968459 2019.09.18

软件 V1.0 强、李文泉、武艺、郝波超、

沙庆宁、段志明能源资产规划服务

5 2024SR2244938 北京引恒 2024.12.31

平台 V1.0建设项目处理管理

6 2024SR1963256 北京引恒 2024.12.03

平台 V1.0数字能源标准化管

7 2024SR1962613 北京引恒 2024.12.03

理系统 V1.0能源资产文件管理

8 2024SR1969274 北京引恒 2024.12.03

平台 V1.0数字化建设信息采

9 2024SR1940585 北京引恒 2024.11.29

集系统 V1.0能源云端数据管理

10 2024SR1939908 北京引恒 2024.11.29

系统 V1.0建设项目数据开发

11 2024SR1939546 北京引恒 2024.11.29

平台 V1.0数字能源中心管理

12 2024SR1915169 北京引恒 2024.11.27

平台 V1.0智慧能源数据管理

13 2024SR1918540 北京引恒 2024.11.27

系统 V1.0数字化建设管理系

14 2024SR1915155 北京引恒 2024.11.27

统 V1.0

引恒科技 IoT 数据

15 采集模组固件系统 2022SR1589520 北京引恒 2022.12.19

V3.0工业物联网传感器

16 2022SR1579353 北京引恒 2022.12.17

监控系统 V1.0工业物联网网关管

17 2021SR2031499 北京引恒 2021.12.09

理后台系统1.0

工业物联网 IoT 管

18 2021SR2031621 北京引恒 2021.12.09

理后台系统1.0钻井数据上报系统

19 2021SR2031383 北京引恒 2021.12.09

V1.3.7

20 知识库系统 V2.1.3 2021SR2022764 北京引恒 2021.12.08

钻井工程管理系统

21 2021SR2018809 北京引恒 2021.12.08

V1.3.9.3

1-1-4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序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号隐患管理系统

22 2021SR1852728 北京引恒 2021.11.23

V2.1.3作业许可管理系统

23 2021SR1826469 北京引恒 2021.11.22

V2.1.3视频监控系统

24 2021SR1827359 北京引恒 2021.11.22

V2.1.3巡检管理系统

25 2021SR1789966 北京引恒 2021.11.18

V2.1.3

SCADA 油气开采 4

26 2021SR2077696 中能万祺 2021.12.17

租户管理平台 V1.0

27 人事管理系统 V1.0 2021SR2077697 中能万祺 2021.12.17

SCADA 油气开采

28 2021SR2077698 中能万祺 2021.12.17

监控平台 V1.0

29 万祺报销系统 V1.0 2021SR1949253 中能万祺 2021.11.30

油气开采掌上宝

30 2021SR1949201 中能万祺 2021.11.30

AppV1.0能源消耗监控系统

31 2016SR242141 中能万祺 2016.08.31

V1.0钻井智能监控操作

32 2016SR238241 中能万祺 2016.08.29

系统 V1.0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33 2016SR238211 中能万祺 2016.08.29

系统 V1.0钻井安全监控系统

34 2016SR238186 中能万祺 2016.08.29

V1.0钻井生产安全可视

35 2016SR238242 中能万祺 2016.08.29

化系统 V1.0能源数据采集与服

36 2015SR282250 中能万祺 2015.12.26

务系统 V1.0能源审计平台系统

37 2015SR283919 中能万祺 2015.12.26

V1.0能源行业信息系统

38 2015SR282487 中能万祺 2015.12.26

V1.0能源大数据服务平

39 2015SR281929 中能万祺 2015.12.26

台 V1.0能源管理信息系统

40 2015SR281940 中能万祺 2015.12.26

V1.0能源智能管控平台

41 2015SR282481 中能万祺 2015.12.26

系统 V1.0

4、域名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已备案域名合计2项,具体如下:

4表格中第26至4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尚未变更为贝肯北京。

1-1-4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域名 ICP 备案 持有者 备案日期

1 beiken.com 新 ICP 备 2023000094 号-1 贝肯能源 2024.11.21

2 yinhengtech.cn 京 ICP 备 2021030411 号-1 北京引恒 2023.2.7

(三)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四)经营资质或许可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或许可情况如下:

序公司发证有效证照名称证书编号证照内容发证单位号名称日期期至新交运管许可

道路运输经克市字克拉玛依市交2024.01.22028.

1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营许可证65020400055通运输局301.26号

1、承包与其实力、规

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

对外承包工650020100000工程项目新疆维吾尔自2023.10.0

2贝肯能/

程资格证书1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治区商务厅8源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报关单位备

3 6502960A0G - 石河子海关 - 长期

案证明固定污染源

916502006978克拉玛依市生2022.12.12027.

4排污登记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024838001Y 态环境局 7 12.16

执新(克市)FM

安全生产许钻井专业、井下作业克拉玛依市应2025.06.02028.

5应许证(2025)可证(酸化压裂)急管理局506.04

008号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

危险化学品新白区安经字白碱滩区应急2024.11.22027.1

6化的]、天然气[富含甲

经营许可证(2024)031号管理局81.27

烷的]克拉玛依市白白人社遣准字

劳务派遣经准予经营劳务派遣业碱滩区人力资2025.05.22028.

7(2024)年03

营许可证务源和社会保障005.20贝肯新号局疆石油工程技

2025.08.2027.

8 术服务企业 WQZJ008 钻井企业资质 中石油集团井

2006.30

资质证书控和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石油工程技小组

2024.09.02026.9术服务企业102024080036固井丙级

306.30

资质证书10 石油工程技 WDZJ0322 贝肯新疆 30019 队(新 2025.08. 2027.

1-1-4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术服务队伍疆油田):钻井丙级2006.30资质证书贝肯新疆30020队(新

11 WDZJ0323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40006队(新

12 WDZJ0324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40007队(新

13 WDZJ0325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40016队(新

14 WDZJ0327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70016队(新

15 WDZJ0330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20001队(新

16 W211041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20003队(新

17 W211040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20010队(新

18 W211043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20011队(新

19 W211036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20012队(新

20 W211037疆油田):钻井丙级2024.01.32025.贝肯新疆20013队(新112.31

21 W211039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30008队(新

22 W211048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30009队(新

23 W211042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30014队(新

24 W211044疆油田):钻井丙级贝肯新疆40015队(新

25 W211047疆油田):钻井丙级中国石油新新疆油田公司2025年中国石油新疆

疆油田分公 91652822MA7 中浅层钻井工程:钻 2025.04.2 2026.

26油田公司市场

司签约核准 7Y7D89P-2024 井、定向井、钻井液、 1 04.21管理办公室证固井新疆石油工新疆石油工程

程技术服务 XECP3002002

27试油技术服务企业

企业资质证02401资质认定管理

书2024.08.12026.中心、新疆维

008.09

吾尔自治区石油工程技术服新疆石油工务企业联合会

程技术服务 XECP3002012 贝肯(新疆)试油 1

28

队伍资质证02401队:资质等级丙级书(川 A)SY 安贝肯成安全生产许钻井、井下作业(酸化成都市应急管2025.06.02028.

29许证字都可证压裂)理局506.04

[2025]0013号

1-1-5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中石油集团井

石油工程技2025.01.22026.30102023020050钻井

控和工程技术212.31术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领导资质证书小组

2024.09.02026.

31102024080041压裂

306.30贝肯成都50016队(西

32 WDZJ0376 南油气田):钻井丙

2025.08.2027.贝肯成都70006队(西

33 WDZJ0378 20 06.30南油气田):钻井乙级贝肯成都70008队(西

34 WDZJ0380南油气田):钻井乙级中石油集团井石油工程技贝肯成都压裂1队(西2024.09.02026.

35112024080085控和工程技术术服务队伍南油气田):压裂乙级306.30资质管理领导资质证书贝肯成都70005队(西

36112022070367小组南油气田):钻井乙级贝肯成都70007队(西

37112022070368南油气田):钻井乙级2025.01.22026.贝肯成都70009队(西212.31

38112022070369南油气田):钻井乙级贝肯成都70010队(西

39112022070370南油气田):钻井乙级石油天然气钻井(定向贝肯北 安全生产许 (京)FM 安许 井、定向井技术服务)、 北京市应急管 2023.11.1 2026.1

40京可证证[2023]50号井下作业(修井、试油理局01.09试气、排采)

91650204MA7

贝肯化克拉玛依市生2027.

41 排污许可证 7CKK2X3001 排污许可 2022.12.9

学态环境局12.8

Z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1、不断提升油服工程一体化服务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聚焦油服工程一体化技术服务,近年来通过深度布局川渝页岩气、致密气,以及新疆和山西的煤层气市场,成功完成从传统石油向天然气业务的拓展。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引入高效、节能、环保的新技术,以此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保障现有市场和客户稳定,深化客户合作,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与质量,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通过技术、市场、服务多维发力,夯实业务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

2、加快勘探开发能力建设,打造新增长引擎

1-1-5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展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是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打造新增长引擎的重要布局。公司初入加拿大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正全力补齐上游业务能力短板,完善对外合作机制。同时,加速推进上游业务的系统性能力建设,确保勘探开发工作顺利达成预期目标,进而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

3、强化管理与成本管控双轮驱动

公司通过持续推进现金流及成本管控,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收,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与催收机制以控制风险、保障资金链稳定;同时推动降本增效,优化运营流程、提升技术效率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建立并全面推广作业现场标准化管理体系,完成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同时,实施现场成本“日结”写实制度,动态管控现场工况与成本,从而全面提升项目交付质量,系统性降低作业成本。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为低碳、可持续、能负担的能源供应作出贡献”为愿景,努力向“全球化、低碳化、数字化”的方向转型。在存量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市场布局,坚持现金流导向,在确保交付质量的同时,持续推进低成本战略;同时通过数字化建设,为公司带来长远的竞争优势和价值增长;在新业务方面,公司已经在海外上游业务实现拓展并积极探索下游气体类业务,公司将努力完成上下游业务的系统能力建设,让新业务尽快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1、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全球化”

公司秉持“积极稳妥、先后有序、聚焦深耕、资源整合”的原则,拓展全球化业务,重点聚焦北美、中东和北非地区。为此,公司将加快海外业务团队建设,并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海外业务中心,争取尽快实现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业务落地。

2、紧跟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大力发展“低碳”业务

公司坚持“低碳”业务发展的基本方向:一是围绕油气行业场景与新能源相

融合的业务机会,为客户在油气离网场景中提供储能产品和智能化微网解决方案,助力油气开采场景实现“双碳”目标转型;二是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拓展上游

资源或权益,确保加拿大项目开发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深度布局能源行业的低效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参股新星惠尔对低效资源荒煤气进行清洁化利用,生产高附

1-1-5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加值产品,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3、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

能源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是应对行业变革、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公司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基础数据,形成符合公司实际的数据架构和模型。

以数据驱动为核心,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场景的智能化改造,通过技术融合、场景智能化与组织变革,实现降本增效、绿色低碳与竞争力提升。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1-1-5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

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

政策的供应链金融等,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具体财务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主要构成内容财务性投资金额

1货币资金-其他5178.90通知存款、票据保证金及保函-

1-1-5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货币资金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19199.63权益工具投资及银行理财产品389.54

3其他应收款3001.67股权转让款、保证金及备用金-

4其他流动资产1119.39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缴所得税-

5长期股权投资6052.98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297.23预付长期资产款-

财务性投资总额389.5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69567.43

财务性投资总额/净资产0.56%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89.54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56%,占比较小,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5178.90万元,主要系通知存款余额3600.00万元、票据保证金1409.97万元及保函保证金

100.00万元,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9199.63万元,主要包括权益工具投资及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199.63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481.65

银行理财产品18717.99

合计19199.63

(1)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公司对无法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财项目经营范围账面价值务性投资

1-1-5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是否属于财项目经营范围账面价值务性投资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334.78是

新疆能源森贝油气发展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等92.10否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及辅助

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13.39是活动等

新疆狮岭危险废物经营等41.38是

合计481.6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股权的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均系公司主营业务钻井工程及相关行业,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虽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13.39万元确认为财务性投资。公司所持有的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系公司作为新疆地区石油石化产业链相关企业参与入股重点服务能源产业的商业银行,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构成财务性投资。新疆狮岭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构成财务性投资。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最近一次出资均发生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

新疆能源森贝油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贝油气”)于2022年3月由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油气”)、森

田油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油气”)及贝肯新疆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其10%股权。2025年10月,公司与森田油气签订《新疆能源森贝油气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43.47万元的对价受让森田油气持有的森贝油气4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森贝油气51%股权,森贝油气将由参股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公司基于聚焦钻井工程服务等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与新能油气加强合作,依托新能油气相关资源进一步发展油气相关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购买的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5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机构名称产品名称风险等级账面价值

农银国际投资基金—农银国际美

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低风险18717.99

元货币市场基金(Ⅰ类)

上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系风险较低、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559.96万元,账面价值

3001.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业绩补偿和股权转让款1859.97否

保证金1289.13否

往来款410.85否

小计3559.96-

坏账准备558.28-

合计3001.67-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业绩补偿和股权转让款主要系转让贝肯乌克兰股权及债权及新疆狮岭股权尚未收回股权转让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主要系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及钻井工程履约保证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长期

款项及个人备用金等,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119.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增值税留抵税额1102.88否

预交所得税16.51否

合计1119.39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交企业所

1-1-5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财项目主要业务核算方法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务性投资新星惠尔绿色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权益法15.00%6052.98否

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应用和服务

合计6052.98

(1)新星惠尔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3月11日

注册地址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农场综合楼3-306室法定代表人李江保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

咨询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科技中介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末,新星惠尔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认缴比例出资方式

1新疆恒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0067.00%货币

2贝肯能源150015.00%货币

3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5.00%货币

4洛阳智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005.00%货币

5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3003.00%货币

6北京言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03.00%货币

7伊吾淖毛湖天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02.00%货币

10000100.00%

新星惠尔成立于2022年3月,计划在新疆淖毛湖地区利用兰炭生产企业放

1-1-5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空排放的荒煤气,建设年处理100亿方荒煤气的废气资源综合化利用项目。2023年12月,该项目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投资项目备案证》(师发改【2022】备11号)。该项目一期(年处理50亿方)预计总投资10亿元,一期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形成40万吨合成氨、20万吨甲醇、70万吨复合肥等终端产品,甲醇可以借助关联装置进一步生成聚丙烯。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减碳200万吨,有利于推进区域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符合国家节能与环保的产业政策。

新疆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着大量的兰炭企业,兰炭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含有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 )、氢气(H? )、甲烷(CH4)

的工业废气(俗称“荒煤气”)。新星惠尔利用政府建设的荒煤气集输管道,将原本放空的荒煤气进行回收,通过转化、变换、低温甲醇洗、PSA吸附分离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将荒煤气中相关组分进行分离提纯,再通过羰化加氢等技术生产甲醇、聚烯烃等高附加值产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一期项目主要装置调试已基本完成,其他装置调试接近尾声收尾阶段,计划2026年一季度开车试运行。

(2)公司本次投资及协同情况

*公司投资情况2022年10月,公司与新疆恒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共同对新星惠尔进行投资并由新星惠尔在新疆淖毛湖区域投资建设荒煤气资源化项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需要对新星惠尔投资金额为6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已完成投资6000.00万元,其中2022年、2023年合计投资3000.00万元、2024年2月投资525.00万元、2025年1-6月投资2475.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投资。

*本次投资协同情况

为了顺应公司所处的能源行业不断向清洁化和低碳化转型的趋势,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符合区位优势、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业务方向,并提出了“立足油气技术服务市场,积极进入油气开发上游领域,探索以气体资源利用为主的下

1-1-5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游业务机会”的发展方向。公司投资新星惠尔,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气形成有特色的处理技术和解决方案,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实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在新疆区域从事油气田伴生气回收业务,为油气开发企业提供伴生气的回收、处理相关技术服务,2025年

1-9月,该业务收入334.19万元。

综上,公司投资新星惠尔顺应低碳形势要求,系拓展气体资源利用业务的重要实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并非以获取短期投资回报为目的。因此,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97.23万元,主要系预购钻具等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89.54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56%,占比较小,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存在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025年5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2024年10月,公司子公司贝肯装备与北京本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嘉兴本芯顺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参与设立嘉兴本芯顺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属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情形。2024年11月,贝肯装备已向嘉兴本芯顺辰出资500.00万元,公司将上述500.00万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调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

1-1-6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转让嘉兴本芯顺辰的合伙权益并收回

500.00万元投资款。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情形,主要购买产品为低风险、可随时赎回的商业理财产品,流动性较高,风险评级较低,主要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购买前述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

8、投资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1-6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将对嘉兴本芯顺辰的500.00万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调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会用于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期经营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告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苏公 W【2023】A831 号、苏公 W【2024】A195号和苏公 W【2025】A34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185144.56180528.38192311.40202317.01

负债总计115636.40112467.87131083.72140552.89

所有者权益合计69508.1668060.5161227.6861764.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69567.4367227.0760332.7458178.6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74683.7695143.0598102.0866913.51

营业利润5029.94843.204822.38-29399.10

利润总额4906.48782.204802.62-32783.93

净利润2754.87370.684758.09-33113.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1.40432.184317.66-318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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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537283.749979.131158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92.1320482.053718.43-1612.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9.28-5834.49-8271.74-15383.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471.1921751.215386.16-5145.6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992.2034463.3912710.657324.49

(二)最近一期经营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主要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1-9月变动金额同比

营业收入74683.7660531.5214152.2323.38%

营业成本59369.5647231.1112138.4525.70%

销售费用567.50580.13-12.63-2.18%

管理费用5748.376035.21-286.84-4.75%

研发费用2101.481845.34256.1413.88%

财务费用918.511354.14-435.62-32.17%

营业利润5029.943039.761990.1865.47%

利润总额4906.482954.011952.4766.10%

净利润2754.872418.14336.731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1.402433.79467.611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03.422314.99-411.57-17.7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5年1-9月,公司利润总额4906.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2.47万元,增幅为66.10%,主要系随着西南地区业务规模增长,公司营业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2013.79万元所致;2025年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1.57万元,降幅为17.78%,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计提中海沃邦项目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

1618.62万元。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公司加大业务开拓并积极进行

市场转型,预计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综上,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1.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1%,未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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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十、行政处罚情况

(一)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2025年8月22日,新疆证监局下发《关于对陈平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对其“持股比例由15.1651%降低至14.18%,未在持股比例降低至15%时停止买卖”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陈平贵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陈平贵已按照《警示函》要求完成整改,并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本次因违规减持被采取监管措施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行为,也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况;发行人未收到深交所关于报告期内年报的问询函,不存在年报问询事项。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3日,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铜)应急罚【2022】非煤-1号),因贝肯成都在钻井施工现场循环罐处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依法对贝肯成都处以1.5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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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根据上述规定,贝肯成都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相对不高,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成都上述行为已及时整改。基于上述,贝肯成都该等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贝肯成都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相对较小,且已完成罚款缴纳以及整改。贝肯成都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大宁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2022年5月30日,大宁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应急案【2022】007号),因贝肯北京井架处动火作业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监护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周围易燃物品(柴油桶),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贝肯北京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贝肯北京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整改完毕。根据上述规定,贝肯北京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且根据大宁县

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北京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已及时整改。基于上述,贝肯北京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0日,泸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县)应急罚【2022】51号),因贝肯成都泵房内检修人员敲击作业未佩戴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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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贝肯成都处以罚款人民币1.3万元。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未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组织风险评估或者针对安全风险隐患采取防范措施的……”。

贝肯成都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整改完毕。根据上述规定,贝肯成都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较低,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根据泸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成都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已及时整改。基于上述,贝肯成都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2024年3月31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白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2号),因贝肯装备井控车间4处应急照明灯、3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贝

肯装备处以1.6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贝肯装备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整改完毕。根据上述规定,贝肯装备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相对不高;且根据白碱滩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装备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已及时整改。基于上述,贝肯装备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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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乌尔禾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乌尔禾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贝肯新疆未

按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其现行制度中缺少风险警示公告相关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贝肯新疆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贝肯新疆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整改完毕。根据上述规定,贝肯新疆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受处罚的罚款金额相对不高;且根据乌尔禾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新疆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已及时整改。基于上述,贝肯新疆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2025年8月6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贝肯新疆吊装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三条的规定对贝肯新疆及主要负责人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所依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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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新疆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整改完毕。根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其确认贝肯新疆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基于上述,贝肯新疆该等行政处罚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4)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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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落实“双碳”目标要求,助力公司转型升级2022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强调现代能源产业进入创新升级期,围绕做好“双碳”工作,能源系统面临全新变革需要,迫切要求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全面提高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六部门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并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作为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公司积极顺应能源消费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转型趋势。公司积极探索在油气行业的业务场景下与新能源相融合利用的业务机会,持续关注新能源技术在油气资源开采领域的应用机会,实现减碳降本,以更高效、更环保的方式进行能源开发。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将为公司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有助于公司转型升级。

2、紧抓市场发展机遇,扩大一体化技术服务优势

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国内2024年石油表观消费量约为7.56亿吨,同比增长1.1%。2024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42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受宏观经济稳中有进、气电装机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预计天然气消费需求将延续较快增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是民营企业中为数不多的能够为客户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配套的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的油服企业。公司服务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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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业部、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

林油田分公司、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

等业主方,在川渝页岩气市场的钻井、压裂工程技术指标创造了多项国内纪录,是西南地区规模较大的民营油服企业。

公司全方位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强化了公司与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能发挥多种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客户降低开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原油产量。

随着油气能源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一体化服务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全球能源需求将继续保持小幅增长,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未来,中国油气行业将继续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也将不断加快绿色转型的步伐,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行业趋势下,公司立足长远,确立了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全球化、低碳化、数字化”战略。陈东先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53160000.00元(含本数),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战略实施,保障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能够有效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并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切实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保障公司主营业务良性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东,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陈东先生,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身份证号码4205831983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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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主管;2011年3月至2018年4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能源/制造投资领域董事总经理(MD);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宁波贝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任贝肯能源执行总裁;2021年5月至2022年

5月,任贝肯能源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任贝肯能源总裁;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任贝肯能源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贝肯能源海外市场开发顾问。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员工陈东先生,在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东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也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陈东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对象陈东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资格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来自本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外公开或以变相公开的方

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

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代持情形的协议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陈东先生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除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股东及其关联方(陈东先生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除外)或前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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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2)本次发行的

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3)不当利益输送。

3、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属于证监会离职人员,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况。”

(四)发行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对象陈东已出具《关于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贝肯能源股票的情况。

2、本人承诺,自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

贝肯能源的股份。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减持贝肯能源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贝肯能源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其作为关键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本次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除此之外,发行对象陈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甲方(发行人):贝肯能源乙方(认购人):陈东

签订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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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四)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

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4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6.87%,即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

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甲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1-1-7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六)认购方式、认购金额及支付

1、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即不超过人民币35586.00万元(含本数)。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2、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在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书规定的具体缴款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七)发行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期

1、认购股份登记

公司在收到认购方缴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金额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股份登记手续。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认购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2、限售期

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

乙方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7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及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3、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本次发行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批准

或同意(如有)。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十)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2、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对本协议条款或对乙方本次认购甲方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提出监管要求的,双方将以该等监管要求为基础,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条件或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3、该等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如有不一致的,以该等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对方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和权利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

1-1-7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本次发行未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且在守约一方向违约一方发

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一方立即采取行动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后的30日内,违约一方没有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则守约一方可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任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1-1-7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8日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6.54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

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4000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6.87%,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审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1-7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员工陈东,在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因此本次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七、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平贵先生直接持有并控制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6%,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99%,合计控制发行人14.15%股份的表决权,为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陈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1.18%,陈平贵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减少至11.15%(包括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的袁遵虎所持发行人0.99%股份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报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证登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相关程序。

1-1-7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00.00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购买土地和房产,不涉及收购资产或股权;公司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增强资本实力,助力公司业务升级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营业收入来源于钻井工程及技术服务。由于钻井工程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机器设备及专业人员的储备,公司对流动资金具备较高的需求。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围绕油气行业场景探索与新能源相融合的跨领域业务机会。近年来,受世界经济环境波动影响,能源安全压力加剧,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在国家“双碳”战略指引下,《“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六部委行业指导意见为能源产业升级指明方向。根据 IEA预测,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将持续紧张。在需求增长的同时,供应量增幅则相对不足。预计行业需求的增加和清洁能源发展的转型,将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重要市场机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助力公司业务升级。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7%、68.16%、62.30%及62.46%,处于较高水平。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资本结构得到优化,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2025年9

1-1-7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53051.17万元,金额较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

3、巩固公司控制权,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稳步推进

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陈东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1.18%,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是陈东先生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充分展示了其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注入,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和公司发展战略稳步推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以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1、测算假设

1-1-8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

营性流动负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5年末、2026年末、2027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计算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新增的流动资金缺口为2027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与2024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的差额。

(1)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

选取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

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计算数据,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计算数据。

2025-2027年度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期预测营业收入×各科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取值2023-2024年末各科目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百分比的平均数,并假定各期保持不变)。

(2)营业收入测算取值依据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4683.76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具备季节性特点,每年的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本次预测2025年营业收入,选取2023年

1-9月及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占比的平均数66.04%,即2025年营业收入=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23年1-9月及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占比平均数

=113097.24万元。

2022年-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9.24%;以前述预计的2025年收入测算,2022年-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9.12%。2025年

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3.38%。谨慎测算,假设2026年-2027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5%。

2、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测算,2025年-2027年的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E 2026 年 E 2027 年 E

营业收入95143.05113097.24130061.83149571.10

增长率-18.87%15.00%15.00%

1-1-8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根据预测期间2025-2027年的营业收入,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值预测值项目

2024.12.31占比2025.12.312026.12.312027.12.31

应收票据17101.2226.34%29789.0834257.4439396.06

应收账款余额75804.1675.57%85469.5598289.98113033.48

应收账款融资313.980.31%345.44397.25456.84

预付款项343.250.61%684.82787.55905.68

合同资产余额1702.181.31%1479.381701.291956.48

存货余额6767.389.02%10195.9211725.3013484.10经营性流动资产

102032.17113.15%127964.19147158.82169232.64

合计

应付票据3846.537.81%8834.5210159.7011683.65

应付账款44080.5844.54%50373.9057929.9866619.48

合同负债627.740.64%719.98827.98952.18

应付职工薪酬1778.621.81%2050.672358.272712.01经营性流动负债

50333.4854.80%61979.0871275.9481967.33

合计

营运资金占用额51698.69-65985.1175882.8887265.31

营运资金缺口测算值35566.62

注1:本预测仅用于测算营运资金缺口,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几年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业绩的承诺

注2:上述占比取值为2023-2024年末各科目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百分比的平均数

根据上表测算,发行人预计2027年流动资金占用额达到87265.31万元,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将达到35566.62万元。同时,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为53051.17万元,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3531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低于公司营运资金缺口和短期借款金额,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4年11月,发行人与EVERGO RESOURCES LIMITED签署了合作协议,

对位于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喀彻温省的油气权益项目进行共同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5606.00万加元,截至2025年9月末,贝肯成都已在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并投入资金用于BENKOIL 钻井及配套工程的建设。未来,发行人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和项目进展向 BENKOIL 投入资金以推动实施加拿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

1-1-8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符合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本次发行为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油田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采矿业”中“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分类代码为 B1120。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钻井工程业务是“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业务,属于鼓励类范畴。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现有业务及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

1-1-8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缺口,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陈东,陈东通过本次发行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会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序号项目务相关情况说明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

1否

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否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否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否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三)关于“四重大”的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

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和媒体质疑情况,亦不存在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舆情信息。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发行人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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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后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新增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灵活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业进行,不涉及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已结项,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4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3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7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0388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本次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04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1-8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首发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中兴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具了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账户状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金额12月31募投项目名称态日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钻井工程服务

6505018960860000006821074.76-已注销

玛依石油分行白能力建设项目碱滩支行定向井技术服昆仑银行股份有务能力建设项

限公司克拉玛依8820200002732000059312043.84-已注销目及补充流动中兴路支行资金项目

合计33118.60

注1:上述账户于2020年6月完成注销。

注2:初始存放金额33118.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103.88万元,差额1014.72万元,为从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使用完毕,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改变募集改变募集资金序募集资金承实际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资金用途(含用途是否经股号诺投资金额金额部分改变)东会认可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

121074.7618196.41是是

项目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

28606.742832.31是是

设项目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22.3811075.16否-

合计32103.8832103.88注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其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19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计划由公司实施的“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项

1-1-8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融资间隔时间具有合理性

2025年5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为2016年12月2日,距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已超过18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规定,本次发行融资间隔时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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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相关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充实公司营运资金,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等将会相应增加,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若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陈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1.18%,陈平贵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减少至11.15%(包括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的袁遵虎所持发行人0.99%股份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提高可持续发展

1-1-8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根据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充裕,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机会和谋求新的发展机会,积极把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机遇和战略先机,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并有效缓解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增长所带来的现金流压力。此外,本次发行募集的流动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公司与陈东先生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各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作,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陈东先生及其关联方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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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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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钻井工程收入无法持续增长及净利润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钻井工程收入分别为59864.52万元、87891.51万元、

89994.22万元和73245.97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上游油气公司的勘探开发支出,直接影响发行人业务规模。若未来油服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油气公司勘探开发支出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发行人项目承包规模下降,进而引起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3113.09万元、4758.09万元、370.68万元和2754.87万元,波动较大。2022年,发行人净利润亏损主要系国内钻井工程项目开工率不足及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导致;2023年以来,随着发行人加大西南地区业务开拓、出售贝肯乌克兰及资产减值等影响,净利润盈利但波动较大。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周期、油气公司投资计划等外部因素和公司业

务开拓、项目实施周期及资金规模等内部因素影响,发行人项目规模及实施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导致净利润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钻井工程业务暂估收入大幅调整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钻井工程项目未整体完工时,发行人根据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工作量确认单和合同计费标准暂估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暂估收入的金额分别为47391.49万元、54161.63万元、53861.20万元和

56468.10万元,金额较大。

项目整体完工后,公司与甲方办理终结算,在取得与甲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书后,发行人将结算金额与前期已暂估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在结算当期调整收入。受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及谈判等影响,甲方终结算金额可能与发行人暂估收入金额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暂估收入存在大幅调整的风险。

(三)钻井工程毛利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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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钻井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2%、18.92%、22.82%和

20.67%,波动较大。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毛利率受项目承包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原材料及专业分包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影响。同时,钻井工程项目施工中经常会面临各种复杂地质情况,如处理复杂情况时间较长,将导致发行人原材料、燃料动力、外部技术服务成本增加,从而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四)对重大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和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游客户主要为我国国有大型石油集团公司,该等客户具有数量少、规模大、实力强的特点;加之油气服务项目往往投资金额较大,服务期限较长,从而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石油集团的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42%、52.95%、52.53%

和73.46%,公司存在对重大客户的依赖。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对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的支持、西南地区非常规油气资

源富集优势及公司持续加大西南地区业务拓展,预计西南地区业务规模呈增加趋势,公司与中石油集团下属油气公司合作稳定、可持续。但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或新市场、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和稳定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境外经营及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主要涉及区域包括乌克兰地区以及加拿大地区。

2022年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公司在乌克兰的业务经营波动较大,2022年-2024年,公司在乌克兰地区业务收入分别为5279.10万元、16393.50万元和7798.0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9%、16.71%和8.20%。

2024年末公司处置贝肯乌克兰,2025年以来在乌克兰未经营业务。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在加拿大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收入。

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并遵守所在国家和地

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机构的经营核准、备案等审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等,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投资决策等进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公司境外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及合规性风险,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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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清洁化服务采购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甲方要求采购清洁化服务。为聚焦核心业务、降低经营风险,2023年

3月,公司转让奥本海默,转让前后,公司向奥本海默的采购均为清洁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本海默采购金额分别为3348.15万元、1371.16万元、

1674.35万元及1522.6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2%、2.12%、

2.68%及2.89%。若未来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钻井作业环境、钻井液或甲方对清

洁化服务需求等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清洁化服务采购规模、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等发生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或应对措施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分别为52021.91万元、

57847.25万元、64888.61万元和73843.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75%、58.97%、68.20%和74.16%,是公司主要的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的欠款

方主要为中石油集团下属油田公司、油服公司,客户信用良好,坏账风险较低。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客户出现资金流紧张或结算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可能出现账龄延长甚至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

(八)应收票据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4158.72万元、34045.83万元、17101.22万元和10787.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5%、

34.70%、17.97%及10.83%,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出票人主要

系中石油集团下属油田公司等主要客户,资信情况良好。未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张,应收票据余额可能仍将保持较大规模,若公司不能持续对应收票据有效管理、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票据到期后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应收票据可能出现无法及时承兑的情况,可能导致应收票据逾期、无法及时回收款项的风险。

(九)劳务用工的风险

1-1-9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公司为油服工程施工类企业,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量用工灵活性和成本效率,通过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部分用工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不同区域和项目的需求,调整用工结构,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的情形。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将部分符合公司长期用工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转为劳动合同用工等方式将劳务派遣人员比例降至法定比例要求。

公司按照需求通过劳务分包商来为项目提供足够的劳动力提高了公司承接项目的能力。但是,由于受劳动就业形势、劳动力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对劳务分包商的招工和运营成本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劳动用工数量和成本产生一定的间接影响。同时,若公司用工管理不当导致用工比例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或劳务外包供应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商誉减值的风险

2021年,发行人收购贝肯北京形成商誉6052.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4046.2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19%,商誉减值准备为2006.56万元。报告期内,贝肯北京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120.48万元、

14310.95万元、11706.12万元及3649.82万元,波动较大。

公司将充分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

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未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商誉出现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1500.32万元、50709.26万元、

36653.68万元和32147.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0%、26.37%、

20.30%和17.36%。若未来油田公司勘探开发投资支出下降或经营环境发生其他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工作量下降导致固定资产利用下降、单位固定成本上升的压力,可能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利用率不足或出现长期闲置的情形,进而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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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参股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拥有新疆狮岭、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参股公司,其中新疆狮岭系转让后仅保留1%股权。上述参股公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发行人相对独立,公司难以及时了解该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及决策动向,可能无法及时发现上述公司存在的风险漏洞或被参股公司滥用发行人公信力和声誉等情形。参股公司发生风险或公司发生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事件,将影响客户的选择和业务开展,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加拿大项目投资及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推动向上游油气资源开发转型。2024年11月,公司投资加拿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15606万加元。本次投资项目公司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并已办理了境外投资审批程序,但该项目尚未投产,项目收入盈利水平亦受国际油价变动、所处区域政治环境、宏观环境、项目产量等影响,若未来产量不及预期或国际油价持续下跌,或加拿大形势、投资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本项目停滞或亏损,进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过程中的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油田技术服务,但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周期性等影响,上述主营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存在波动,且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现阶段,公司形成了以川渝页岩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常规油气、煤层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和以煤层

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的业务区域布局,但在国内及全球经济趋于复杂严峻的趋势下,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如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失效或业务转型遇到障碍,可能存在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五)偿债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53051.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46%,均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放于境外的款项为

21638.52万元(含理财产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69%。若未来宏观经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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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汇管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存放在境外的款项转回境内的时间、成本等可能增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偿付到期债务,偿债风险增加。

(十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由于海外项目的开展,外币货币性项目金额增加,未来若人民币与主要结算外币的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引起公司利润水平的波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风险

公司从事的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及勘探开采业务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作业中可能存在人员受伤、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及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虽然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在日常通过加强监管来努力规避各类事故的发生,但仍可能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安全事故,影响项目工期、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收入,波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及未来业务的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境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管理的复杂程度将明显上升,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发行人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已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最近三年,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业务发展及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可能面临公司治理有效性和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油气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主要为客户提供钻井一体化服务,受国内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若发生新的变

1-1-9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化,例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完善,资源税改革和环境税改革、国家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系列措施推出等,均会影响能源需求以及油气勘探开发的投资规模和速度,从而降低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效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石油行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准入标准较高,大型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是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创新,产品种类、产品系列日益完善,已经成为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企业。由于油气开采行业投资规模较大,带动了油气田专用设备及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投资的增长,吸引了较多的竞争者进入,导致行业竞争的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品质,不能充分适应行业竞争环境,则会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认购对象未能及时筹措足额认购资金的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16.00万元(含本数)。陈东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较大,虽然陈东资金状况良好,具备筹措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需资金的能力。若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发行对象未能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权变更导致的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平贵。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陈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陈平贵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减少至11.15%,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

上市公司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陈东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且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

1-1-9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则,巩固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协助上市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实施。但若未来陈东通过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未严格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运行,将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陈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

截至目前,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陈东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但如果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有效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或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导致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且未能及时妥善协调解决,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增加。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履行完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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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1-1-9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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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唐恺 王忠军 Yu Chen黎春杜晨光杜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冬红李元军付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黎春杜晨光杜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1-1-104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1-1-105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陈平贵年月日

1-1-106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若然

保荐代表人:

韩晓坤谢文森法定代表人林志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7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林志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8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张毅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9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李时佳李倚晴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卓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10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

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韩同新朱加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严控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1-1-11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1-1-11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东先生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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