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证券简称:贝肯能源公告编号:2026-011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0.5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84.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884.67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576.8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100493801774431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105428.604321802.7743199285.03
净利润(元)
1临时公告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8846684.13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5768456.04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79369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3208838.8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779369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79369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尚在审核过程中,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工作顺利推进,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临时公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长远战略、短期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进展等因素,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
额分别为115856836.53元、9268831.79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54%、
0.51%,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高分红频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以及决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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