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证券简称:星网宇达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关于《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