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音勒芬”)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比音勒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6812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前期已支付尚未扣除保荐费用、
2470660.38
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8729339.6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1138463.6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9402123.56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992999.53
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账号为15000103886624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开立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相关信息,
2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比音勒芬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与公司高管、项目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比音勒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
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刘祥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日
4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872.9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55.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9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113.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48%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实
项目(含部本报告期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进度(3)=定可使用状到预计是否发生重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额(1)现的效益分变更)(2)(2)/(1)态日期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营销网络建设升级项
是30972.9317072.93017165.66100.54%2024.6.305210.61是否目
2、供应链园区项目是14000.0027900.0010549.7828012.24100.40%2024.6.30不适用不适用否
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否4000.004000.001005.234035.95100.90%2024.6.30不适用不适用否
4、补充流动资金否18900.0018900.000189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67872.9367872.9311555.0168113.85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无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2020年9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280 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况用募集资金14297005.1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况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报告期,已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2699.3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原因余,主要因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使用了项目建设费用;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开立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无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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