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29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其中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股票变动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剩余2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其交易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系核查对象基于公司公开信息和二级市场行情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核查对象买卖公司可转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2、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