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3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
信息、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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