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证券简称:同为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
号文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01月0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时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