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证券简称:英维克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5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行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该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9512万份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层面年度考核要求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考核年度内个人层面年
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因此,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41.067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0182万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
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2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52.0182万份股票期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