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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英维克 --%

证券代码:002837证券简称:英维克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

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3.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1人,代表股份484501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

402078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4人,代表股份82422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4人,代表股份103354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20931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4人,代表股份82422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25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14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弃权1057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00《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241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154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弃权104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24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17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弃权895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3094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17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0%;弃权895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

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4.01《关于非独立董事齐勇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38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反对317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

弃权1131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3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0%;反对317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5%;弃权1131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4.02《关于非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704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20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弃权113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3040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0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弃权113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4.03《关于非独立董事叶桂梁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06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7%;反对319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弃权113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1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2%;反对319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9%;弃权113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9%。

4.04《关于非独立董事欧贤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38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19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弃权114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0%;反对319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弃权114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4.05《关于非独立董事邢洁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381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7%;反对318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

弃权114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8%;反对318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弃权114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4.06《关于非独立董事朱晓鸥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069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8%;反对318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弃权113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9%;反对318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2%;弃权113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9%。

4.07《关于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068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反对31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弃权11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2921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9%;反对31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弃权11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

4.08《关于独立董事严青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18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反对198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弃权116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303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1%;反对198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弃权116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4.09《关于独立董事陈麒百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18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116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3037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4%;反对19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116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5.00《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476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5%;反对919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

弃权105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6.00《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9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10%;反对19797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63%;弃权1100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8344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82%;反对19797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54%;弃权1100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

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195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8%;反对19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弃权1141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情况:同意10304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反对19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9%;弃权1141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

8.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4259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1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弃权96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洪玉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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