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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敏艳)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敏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3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并于200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访问学者,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1998 年至今分别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工作,目前任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任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常熟理工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撰写论文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二等奖、“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召开、召集的4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此外,本人还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29日)。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的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加强与公司审计部的联系,了解公司的内控情况,指导公司内审工作。

主持并参加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8月25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2个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0月27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等4个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11月14日),审议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等4个议案。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参加了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7月18日),审议了《关于关联方名单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0月27日),审议了《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参加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8月25日),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对行长室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等4个议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1月15日),审议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4、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工作情况

参加了第八届董事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0月27日),审议了《在“双碳”目标下金融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2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在2024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相关问题

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6月29日)上,对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等共9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8月25日)上,对公司《行长室2023年度业务经营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共15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0月27日)上,对公司《行长室2023年三季度业务经营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6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1月15日)上,对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共3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事前认可事项并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交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本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3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意见及时反馈至公司高管层。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信披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现场办公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机会,抽出时间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金融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8月初在董办的组织安排下,赴浙江杭州联合银行调研发展规划,对公司发展

规划提出专业指导和修改意见,探讨并审议通过公司《2024-2026新三年发展规划》;

9月份开展“在‘双碳’目标下金融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调研”。

2023年本人还参加了董办组织的董监高履职培训、反洗钱培训、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董监高履职责任专题培训,11月份赴省联社参加全省农商行董监事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董办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

四、自律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消息扰乱二级市场。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签署的声明与承诺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独立性的规定。

3、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

4宏观环境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持续关注提升人均产能和降本增效,夯实公司盈利质量。针对公司发展,本人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加大审计模型的自主开发力度,在省联社已有的审计模型基础上,提升自身审计数据的应用能力,通过数据排查可疑行为来减少审计盲区,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信息化;二是利用组建老乡服务团体、与新市民服务中心合作等方式深入客群,针对新市民推出专属产品,从而增加新市民客群创业、安居、医疗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充分抓住组建培训中心的契机,加强对员工专业素养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对《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应用研究。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七、监管及外部评价跟进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积极详实了解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银行相关监督评价,并会同张家港行相关部门展开调研、座谈等方式积极跟进外部评价体系、解决机制、以及解决后总结提升体系,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以及银行整改问责等进行积极跟踪督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八、总体评价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等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继续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

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1、2024年第一季度与审计部合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争撰写《数智化背景下内部审计服务农商行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调研报告;

2、2024年2月份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关注、跟踪和指导公司2023年的年报审计。

最后,对公司高管和董办工作人员在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

5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吴敏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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