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证券简称:华统股份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
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在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擅自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期除9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6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8、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1)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丁力浩等9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原激励对象翟洪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40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
购注销;(2)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023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部分780678股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4678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上述薪酬方案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