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证券简称:华统股份公告编号:2025-13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号),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22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275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190754.72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65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9号)。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7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1、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于2022年7月1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度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另行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因此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万联证券不再继续履行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由招商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上述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招商证券分别连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356010100100687102未注销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义亭支行19645201040011194已注销以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及2023年10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荆山牧业有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19645101040084334未注销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33050167623500010148未注销丽水市莲都区荆山牧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8110801012603126970未注销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13810078801100002689已注销以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义亭支行(银行账号:19645201040011194)存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因此,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及招商证券于2023年10月25日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兰溪饲料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银行账号:13810078801100002689)存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因此,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兰溪饲料于近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兰溪饲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及招商证券于2025年5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