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845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15:00 任意时间。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5、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
新时代广场 B座 18 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2952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3915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2560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3570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138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7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10%;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9%。
提案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7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82%;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7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82%;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02%;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339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4%;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反对16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354%;反对16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09%;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提名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33616股。
6.02.候选人:提名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34904股。
6.03.候选人:提名隆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22764806股。
6.04.候选人:提名李玉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32410股。
6.05.候选人:提名赖冬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3270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提名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49944股。
6.02.候选人:提名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51232 股。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6.03.候选人:提名隆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48734股。
6.04.候选人:提名李玉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48738股。
6.05.候选人:提名赖冬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49034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提名魏安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90203股。
7.02.候选人:提名王洪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5482721股。
7.03.候选人:提名黄敬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7588984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提名魏安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3006531股。
7.02.候选人:提名王洪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999049股。
7.03.候选人:提名黄敬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3006731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1 审议通过了《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4%;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2%;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45%;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4%。
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隆晓燕、李玉元已回避表决。
提案8.0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7%;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17%;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2%。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同意12933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02%;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4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6%;
反对66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0%;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485%;反对66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97%;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7%。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30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1%;
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18200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21%;反对17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
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