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7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9月 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 6 号广
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03 人,代表股份总数 420450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0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1999363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6649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18328736股,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总数 409619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8人,代表股份总数 108306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98 人,代表股份总数 108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提案 提案名 表决 决
股数 股数
编码 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果《关于总表
延长公 通
1.00 决情 41643520 99.0451% 340508 0.8099% 61000 0.1451%
司 2025 过况年度向
1 代表股份总数及比例计算已扣除现场出席会议但需回避全部议案表决的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所持股份数。
特定对其象发行中,A股股中小票股东
股东 681560 62.9286% 340508 31.4392% 61000 5.6321%会决议的表有效期决情的议况案》《关于提请股总表东会延
决情 41631520 99.0165% 351908 0.8370% 61600 0.1465%长授权况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通
2.00 理本次 其
过
向特定 中,对象发 中小
行 A股 股东 669560 61.8207% 351908 32.4918% 61600 5.6875%
股票相 的表
关事宜 决情
有效期 况的议案》
注:1、总表决情况比例,系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比例,系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对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 159258180股。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以上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温定雄律师和曲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