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公告编号:2026-02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
楼 A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79人,代表股份19106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604%(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170244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7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62人,代表股份20816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3%。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69人,代表股份20990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4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人,
代表股份20816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3%。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91014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反对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9%;反对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1%;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9101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
反对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6%;反对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0%;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9102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
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5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9%;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91010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
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94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2060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3%;
反对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0%;反对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1%;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及杨林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101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
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3%;反对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6%;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09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4%;
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2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4%;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6%;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
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杨峰先生、张杨女士及汤云峰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8757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
反对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2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9%;反对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关联股东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杨峰先生、张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19101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
反对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94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6%;反对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5%;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刘灿辉、张喻进行了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周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