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相关激励计划设定的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3240股,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张喻:兰波:
刘灿辉: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