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证券简称:高斯贝尔公告编号:2025-02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89.88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845.57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193.37万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30038.94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0898813.88-82114493.36-5541941.58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31152668.1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300389419.88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2851749.61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九)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九)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未来资金需求,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