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5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权利,积极参与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凯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在中国计量大学从事流体计量及能源计量相关方面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教授及计量测试工程学院副院长。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了3次,其中现场参会2次,以通讯方式参会1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2次股东会,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除法定会议外,本人还积极现场参与公司经营分析、战略研讨、技术交流、审计沟通等各类会议及履职事项,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凭借自身的计量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技术研发等核心领域保持高度关注,并结合专业判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就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项:在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时,本人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助于保障和拓展资金来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市场信誉良好,财务风险可控,该等申请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管理事项:在审议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本人经
审慎审阅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闲置资金管理事项:针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及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风险可控的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其中,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时,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经评估,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资产减值计提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在年度、半年度、季度等多个时点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经核查,相关计提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准则的审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审阅后认为,该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而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7.内部控制评价事项:本人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
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防范业务风险。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本人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情形。
9.公司治理与战略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优化与战略实施。在审议关
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的议案时,认为该等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同时,结合行业发展,对公司聚焦智慧燃气、水务领域的战略方向及经营举措予以关注,认为其符合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发展需要,并为相关决策提供了专业建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有序开展工作,
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1.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在计量领域的专业优势和行业经验,与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制订。及时就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核心技术研发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专业建议,在科学、有效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作用。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与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积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针对公司内控管理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深度参与公司薪酬体系设计、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完善,结合行业发展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优化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发挥积极作用,确保薪酬考核机制能够有效激励核心团队,助力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实现。
3.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上年度工作报告相关议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提名、审查与监督职责,保障公司提名全流程合法合规,充分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年,无新增人员提名相关履职事项,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人才发展需求,夯实提名机制合规基础,为公司治理完善和战略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15.5天。本人利用参
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结合实地考察、专项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现场调查;就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未来发展战略、核心技术
研发等重要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保持良
好、紧密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核心技术研发、年度外部审计、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全程参与,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重点确定、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向注册会计师、内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充分了解审计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学习最新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履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相关建议,搭建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积极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资料,为本人现场履职、开展调查研究、参与专业研讨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现场考察、会议参与、沟通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畅通、高效,不存在任何沟通障碍,履职工作得到公司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2025年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性等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严格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点关注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财务数据、核心技术研发、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的信息披露,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互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核心技术研发等各方面情况,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审慎研判,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产品优化升级、专利布局等工作提出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后续,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与核心技术研发进展,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行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针对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凯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