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66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六)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八)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九)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十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57258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689314730.00元。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07.91-2.50=105.41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107.91元/份调整为105.41元/份,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生效时点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的除权除息日。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