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9人,代表股份189309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71875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743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人,代表股份34281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
1684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9人,代表股份1743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0%。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童永胜先生、张志先生、王雪芬女士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童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012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5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6984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148%。
表决结果:童永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张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48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93%。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457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21%。
表决结果:张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935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537%。
表决结果:王雪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楚攀先生、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楚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180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4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52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063%。
表决结果:楚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23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2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0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624%。
表决结果:沈华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18895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1%;
反对2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
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31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9%;反对2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8903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
反对2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4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03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8%;反对2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8900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6%;
反对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7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1%;反对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1%;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01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8903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1%;
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6%;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3%;弃权4500股(其
5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1%。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02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8903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
反对2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2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6.03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18901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9%;
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8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5%;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04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6同意18903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6%;
反对2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7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5%;反对2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6.05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189035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
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律师、卢秋慈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7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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